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我国的经济在近几年发展得很快,而新成立的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的形式比较多,其中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等。每种公司在经营方式、设立方式、资金的募集等方面都会有所不同。今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欢迎阅读了解。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一是发起设立;二是募集设立。在设立公司时采取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由投资者自己选择。
发起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募集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募集,以这种方式设立的公司称为募集设立的公司。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宜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二、发起设立方式与募集设立方式的区别
1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2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在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缴纳全部股款或者依法办理其抵作股款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 其余股份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募集。
3 、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 30 日内召开有认股人组成的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出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 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综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包括了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方式。这两种设立方式是不同的,公司的创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这两种设立方式对比,发起设立的方式相较于募集设立方式在筹集资金方面渠道更窄一些,不过它的程序会比较简便,一般用于规模较小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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