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没有感情的,可以选择离婚各自开始新的生活。离婚的方式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起诉 离婚,一般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太大的争议,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就这些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那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由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被告住所地与不一致的,由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下的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离婚当事人在国外时的离婚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判决的承认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或夫妻一方为华侨等等,正常情况下,如果要起诉离婚,应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以上规定的特殊情况中的其中一种,就应遵从以上规定选择管辖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加固设计合同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把控后面的风险,一般都会将违约赔偿责任写进合同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如果出现违......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是国家的案......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经常性出现的意外事故,当其发生时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金,死者因他人致害受伤或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


·紧急避险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顾名思义,紧急避险是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如果致人损害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不过,要构成紧急避险应......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一、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应当是按照房屋评估的价格2%收取,大概是在......


·证据收集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证据收集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一、证据收集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


·挪用政府补贴资金判多少年
      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


·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


·恶意拖欠货款会坐牢吗
      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但是,如果经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有可能被判刑坐牢。若只是民间借贷纠纷不会坐牢。欠钱不还引发的纠......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这时我们会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这里我们要注意保险生效日期为保单列明日期,建筑工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