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拾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遗失物拾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我国《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的基础上,对拾得遗失物的规则稍作改进,于第109~113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遗失物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所谓意思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思表示而持续的虚拟占有状态。是否丧失意思占有只区别于遗忘物和非遗忘物的遗失物,而不区别于遗失物和其他物的特征。因为遗忘物本来就属于遗失物的一种。比如甲遗忘了背包在公交车上,那由于遗忘,甲丧失了意思占有。但是如果甲无意间丢失了一个背包,那么此时甲在不断寻找背包的过程中仍然有着意思占有,但该背包依然被认定为遗失物。由此可见,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后,人们应当将其归还权利人,如果找不到失主的话,要交给有关部门,不得自己占有。有关部门会发布遗失物品公告,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没人领取的话,物品归国家所有。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到者支付一定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遇到家庭暴力后要怎么收集证据
遇到家庭暴力后要怎么收集证据家庭暴力取证难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受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一定要收集证据,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
·一、两人分居好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两人分居好久可以自动离婚?我国婚姻法上还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离婚毕竟需要法定程序,须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有些夫妻......
·长沙工伤鉴定标准分成几个级别?
长沙工伤鉴定标准分成几个级别?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
·医保卡可以给直系亲属用吗
医疗保险卡只能由本人使用。1、如果医疗保险患者在指定医院住院,可以签发医疗保险卡,允许统一的医疗保险清算系统读取被保险人的数据并处理患者的数量......
·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
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学术概念。带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包括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包括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
·公司法人股东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东区别是什么?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
·涉外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
涉外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涉外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1、依照《民法典》规定涉外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这三个继承法律关系中,有一个以......
·网络金融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络金融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网络金融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银行、货币、外汇、信贷、证券......
·工伤保险是怎么赔偿的?
工伤保险是怎么赔偿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
·在我国撞死人了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撞死人了交强险怎么赔偿?1、交强险只分全责和无责,全责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