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上海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我国经济发展最好、最繁荣的的地区,也是承载着很多年轻人的梦想的地方。很多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博士生都会到这里来求职,实现他们的梦想。但是,在工作中,由于意外或是其他原因,有些人可能会遭遇到工伤,那么,了解上海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是必要的。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上海市眼睛工伤评残等级是怎样规定的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9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7)晶状体部分脱位;
  
  8)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9)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0)外伤性瞳孔放大
  
  三、上海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一)上海市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上海市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上海市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上海市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我们可以得知眼睛工伤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级,相对应的上海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也有十级。其中,一级赔偿数额最多。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在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鉴定要多久鉴定才能出结果?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夕旦福。我们在工作中身体受到损伤就可以申请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我们就能得到补偿,但是对于工伤的认定是有专门的机构的,认......


·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事项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办理退休不用解除劳动合同书,符合退休条件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到本人户口......


·申诉后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多少?
      一、申诉后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多少?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


·做网赌代理抓到判几年?
      做网赌代理抓到判几年?一、做网赌代理抓到判几年?一般参与赌博,如果次数不多,而且不以赌博为经济来源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批评教育。如果是联系......


·冒名顶替骗取国家钱财的冒名顶替罪判刑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看似跟犯罪没有关系的事情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只不过还没有达到量刑的标准。就拿冒名顶替这件事来说吧,有冒名考试的,有冒名参加......


·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否合理?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不合理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


·检察院二次批捕可以吗?
      一、检察院二次批捕可以吗?只要满足批准逮捕条件的,就可以批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


·夫妻一方处分重大财产算是合法的吗?
      夫妻一方处分重大财产算是合法的吗?不合法;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强奸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如何引用法律依据?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如何引用法律依据?不知道您是否在打官司的时候遇到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其实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值得及时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