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集资诈骗怎么报案?

很多时候,有些组织或者个人会通过特殊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融资。而他们提供的条件就是,高额的回报。他们正是利用人民投机取巧的心理,骗取人民的私有财产。这种行为就是集资诈骗。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私有财产不被侵犯,制定了相应的惩治办法。那么,在我国集资诈骗怎么报案?
  
  
  一、在我国集资诈骗怎么报案?
  
  集资诈骗报案程序
  
  一、管辖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资料
  
  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集资诈骗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诈骗方式,国家在处理上面也是相对于其他类型的诈骗方式还是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因为,我们国人要加强对这方面内容的理解,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在我国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尽早向司法机关报案,今早的查明犯罪事实,惩治犯罪,保障更多人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嘱人是否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笼统地处理一切与遗产有关的事务,也可以就房产、股票、存款等特定事项指示遗嘱执行人进行执行,限定其工作内容和范......


·衢江区检察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衢江区检察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如今信息公开不仅存在于政府机关,司法机构为了确保司法公正,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会主动公开信息。检察院做为......


·抢劫罪律师费一般多少?
      众所周知,不同案件中聘请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基于犯罪性质、犯罪材料的收集也都各有不同。同时有些案件中,也有不需要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屡见不鲜的事情,但是出现医患纠纷之后,只要医院和患者或者其家属冷静协商,处理得当......


·合同诈骗和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和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一、合同诈骗和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和解赔偿的规定是就要按照受到伤害的人员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根据最高......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很多人对于“抗辩权”这个概念不甚理解。其实,抗辩权是国家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权利而设置的,它不是否认债权人的债权,而是......


·法人名誉权纠纷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
      法人名誉权纠纷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可以,在一审法院判决书收到时计算15天内可以向一审法院主办法官递交上诉状,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是是二......


·法律规定离婚小孩一年抚养费具体多钱?
      当今社会,离婚后因为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的案例越来越多。普遍的问题有孩子的抚养费到底应该由谁来负担,男女双方负担的比例是多少。离婚小孩一年......


·一、河南醉驾新规主要有哪些?
      一、河南醉驾新规主要有哪些?1、新规规定18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适用缓刑;旧规规定16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适用缓刑。2、新规规定:无证驾驶......


·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
      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当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对等且互相牵制时,在一方没有给付之前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一、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无论是小产权房还是大产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