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收入也随之增加。对于收入比较高的人来说,如果除去支出后还有较大的资金闲置的话,就会考虑再投资,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投资有多种多样的方式,常见的有实物、资本和还是证券投资这几种。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现行比较热门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的方式
  
  股权投资即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或股权,有别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股权的方式,股权投资一般以投资方认购目标公司新增资本或新发行股份的方式完成,即通过增资的方式完成股权投资。
  
  二、投资价格的确定
  
  如认购标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价格指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股份1股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金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新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认购标的公司为有限公司,则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发的1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增资价格。
  
  投资价格确定的核心即企业估值,企业估值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投资价格的高低,而企业估值方法的差异也将导致企业估值水平的差异,因此如何找准自己企业的企业估值方法是确定企业估值水平的核心。
  
  目前较为常用的企业估值方法为市盈率倍数法,即以目标公司某一时点的净利润为基础,按照一定倍数折算出企业估值水平,比如净利润为1000万元,按照市盈率10倍计算,则该企业的估值水平为1亿元。
  
  三、投资款项的用途
  
  在投资协议中,投资方往往会对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定,主要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需求,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而拒绝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更不能用于偿还股东债务。
  
  四、经营目标
  
  在股权投资中,投资方往往需要目标公司及公司原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明确,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完成具体的利润目标,二是完成一定的事项,比如实现公司上市目标。
  
  投资者以此作为投资的条件,即对赌。
  
  对赌协议或对赌条款的效力因时因事而不同,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进行分析。
  
  五、股份回购及转让
  
  即当协议确定的经营目标无法达到时,投资方将通过其他方式达到股权退出的目的,即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或由公司大股东完成对投资人股份的回购。
  
  对赌是把双刃剑,对公司原股东而言,在吸引投资的同时,也将承担更大的压力。
  
  七、新投资者的进入限制
  
  被投资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则意味着对原投资者股份占比的稀释,因此投资者对新的投资的进入会进行一定的限制,但不能完全杜绝新的投资者进入,因此主要会限制新的投资价格不能低于其原投资价格,二是对于公司新的增资计划,原投资者具有优先购买权。
  
  八、竞业限制
  
  在投资协议中,投资者会要求公司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九、知识产权的占有和使用
  
  对于拟在主板上市的公司而言,知识产权系公司的核心价值所在,因此投资方对此非常关注,一方面要求之前已取得知识产权确保归属于公司,另一方面要求日后取得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
  
  十、债务和或有债务
  
  在投资协议中,投资方会要求原股东及公司承诺并保证,除已向投资方披露之外,公司并未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的债务。如标的公司还存在未披露的或有负债或者其他债务,全部由原股东承担,注意约定的是“全部由原股东承担”。
  
  十一、其他保证与承诺
  
  投资方的投资不是那么好拿的,经常需要公司或股东做出满满的承诺或保证,原股东在获得投资的同时将担负更大的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为您整理的一些股权投资协议要点,给您做一些参考。进行股权投资无非就是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那么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的话,投资方对被投资公司就要做出一些合理的要求,来保障自己的投资能够达到或者接近利润目标,同时,被投资公司也需担负责任,来实现双方的共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政府对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
      政府对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


·民事起诉书范文有哪些内容?
      民事起诉书范文有哪些内容?一、民事起诉书范本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


·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都有哪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


·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
      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一、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在股权发生变更时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即需要停牌。二、什......


·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


·高速限速80跑了120怎么处罚
      高速限速80跑了120怎么处罚?高速限速80跑了120的处罚标准是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高速公路超速扣分标准: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


·隐名股东能否在执行异议诉讼中直接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和身份
      股权的评估、拍卖、以股抵债、过户、保全过程不同于常见资产,股权的排除执行亦有特殊之处。由于股权的处置过程受公司法的约束,具有综合性,造成了不......


·兰州机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兰州机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铁路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


·检察院公诉阶段逮捕可以吗?
      一、检察院公诉阶段逮捕可以吗?公诉阶段在审查到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那么是可以进行逮捕的,一般在检察院下达批捕令之后,公安机关就会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