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产科医疗纠纷怎样鉴定?

产科医疗纠纷怎样鉴定?在医院的众多科室中,产科是属于高风险科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当医疗事故发生后,为了明确事故责任,确定赔偿标准,患者家属往往会申请做一个司法鉴定。有了司法鉴定结果,在主张赔偿的时候就有据可依。那么产科医疗纠纷怎样鉴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产科医疗纠纷怎样鉴定?
  产科风险高,医疗损害后果严重;政策、法规性强,稍有违规,很容易被患方抓住把柄;医疗病程短,文书资料有限,特殊医疗资料难保存,举证难度大;涉及科室多、诊疗环节多,处理难度大。多年以来,纠纷高发科室排序依次是骨科、妇产科、普外科、神经外科、急诊科、心内科,产科一直是医疗纠纷的“重灾区”。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往往以侵权纠纷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对医疗纠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这是目前医疗纠纷案例中普通存在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本文认为,医患双方应先对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不再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患方对医疗技术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医疗机构的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如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方则可以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这样就可以避免进行两个鉴定后鉴定结果出现冲突,法院难以抉择的情形发生。同时也有利于审判结果的统一。
  二、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1、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大体明白了产科医疗纠纷怎样鉴定。患者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向司法鉴定中心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医疗诊断证明、鉴定申请书等资料。鉴定中心会安排专业人员从事鉴定,通常会在一个月内出具鉴定意见书。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请重新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一、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医保卡可以同时适用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医保卡可以同时适用吗?交通事故赔偿和医保卡不可能同时适用的,通常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属于交通意外第三者责任,医保是不可以报销的。......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


·支付了正常工资加班工资只用支付一倍吗
      支付了正常工资加班工资只用支付一倍吗?加班工资不能只付本人工资的一倍,加班工资有法定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撞到电瓶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撞到电瓶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去什么地方领取结婚证?
      去什么地方领取结婚证?一、去什么地方领取结婚证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什么行为?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什么行为?一、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或第三人的怎样行为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结婚,是两个相爱的人结合成为一个家庭的行为,是幸福的象征。在古代社会,往往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在现代社会属于强迫婚姻,违背了婚姻自主原则......


·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


·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不算工伤么
      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不算工伤么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员工,并确定了员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单位能否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