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童工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雇佣童工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雇佣童工罪犯罪主体
(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3)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4)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在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进行劳动鉴定后,其应根据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其应发给童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拐骗童工、虐待童工、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以上关于童工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规定雇佣童工罪犯罪主体是禁止企业或者任何工作单位聘请童工的。童工就是未满16周岁的孩子,受到法律的保护,还不足以自己的能力生活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企业在用人时应该注意这些问题避免误招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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