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
  (1)申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诉被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请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旁听人员进入旁听席就座。
  (2)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3)宣布仲裁庭纪律。
  1、参加庭审人员必须遵守仲裁庭纪律,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拍照及进行其它妨碍庭审的活动。如携带移动通信工具的,请予关机。
  2、当事人及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以及辩论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主持下,围绕争议要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对申诉人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理区域,不准发言和提问。
  5、对违反仲裁庭纪律,妨碍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报告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如被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决处理。
   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过仲裁庭开庭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
  一、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二、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三、仲裁庭审理一般分为准备庭审理和正式庭审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可将准备庭和正式庭审理程序合并进行。对案情复杂、事实尚未调查清楚等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可以安排多次庭审。
  四、准备庭为正式审理前的程序性庭审,主要是确定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请求事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举证方式,对事实进行简单调查,并进行调解。
  五、庭审结束,当事人应当对庭审笔录确认签字。对庭审笔录在签字时认为要补充意见的,须经仲裁庭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的,由仲裁庭记录在案,不影响庭审笔录的效力。
  六、在庭审中,申诉人撤回部分仲裁请求的,由仲裁庭记录在案。对撤回的仲裁请求,仲裁庭不再处理。申诉人变更仲裁请求,由仲裁庭记录在案。不影响案件审理的,按变更后的仲裁请求继续处理。
  七、申诉人新增仲裁请求或被诉人提出反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提出,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立案审查。对应当受理的,仲裁庭可以并案处理。
  在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中,首先要进行的是庭审前的准备,然后再进行正式的庭审,庭审时所有的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庭审现场,不得迟到和早退,还有无故缺席。当此次庭审结束时,相关的当事人应该对此次在庭审时所做的笔录进行签字,确保无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于商标无效还能注册吗?
      对于商标无效还能注册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是可以再申请注册的,但同样或者相似的商标在宣告无效后一年内再申请的,不予受理......


·集资诈骗三千万罪行是什么?
      集资诈骗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而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对于集资诈骗的恶劣行......


·合同到期优先续租权是否存在
      合同到期优先续租权是否存在?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没有租赁期满后的优先续租权概念,只规定有租赁期之内的优先购买权。二、优先续......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一、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倒卖伪......


·继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财产?
      继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财产?一、继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财产?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办贷款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办贷款吗由于公司法人所处的特殊立场,一般公司法人如果向银行贷款的话,贷款的数额都是比较多的,所以银行在审核公司法人贷款这......


·承兑汇票背书注意事项及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一种汇票。主要指的是交易活动中签订的一种汇票,在期限到期之后,可以通过汇票索取汇款。而背书是汇票持有方在背面进行批注盖章,......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近年来随着网购事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喜欢在网上直接都买日化用品。这也给了不少不法分子可趁之机,他们通过对......


·公司法股权转让怎样规定?
      公司法股权转让怎样规定?在现代社会的公司中,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类型中的一种,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比例持股,拥有股权,当股东想将手......


·赠与合同撤销无权处分是怎样的?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合同撤销无权处分是怎样的?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赠与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