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地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特别的产权特征,也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不是法律上的公司债券)。而且,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从理论上讲,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无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均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
  一般地,发行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种。公募发行是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发行,这种方式的证券发行的允准比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发行是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的发行,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也不采取公示制度。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四、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地并不是一般的企业,而是公司制企业。且发行公司债券虽然是有利于公司发展盈利的,但是需要一定条件,并且也有一定的风险。所以不是随便哪个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专业律师,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打架纠纷处理程序,有哪些规定?
      很多人在冲动的情况下因为一些口角纠纷以及其他矛盾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生活中,打架斗殴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要怎么处理视情况而定,如果是......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一、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可以要儿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


·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最长时间是多长?
      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最长时间是多长?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最长时间大概是几个月的时间,因为我们国家刑法或者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这个缺陷都没有做出明......


·员工连续旷工,回来后公司以自离为由辞退可以
      员工连续旷工,回来后公司以自离为由辞退可以有些员工为满足自己需要,不遵守员工守则,未经过同意连续旷工,造成公司利益损失。因为员工不经过招呼......


·起诉乡政府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
      起诉乡政府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起诉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在政府部门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如果是起诉县级政府,则要去县级政府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一)在侦查阶段,有条件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够通缉条件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二)在侦......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恋人之间的借条不一定有效,借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


·收购公司实际流程是什么?
      收购公司实际流程是什么?收购这个现场在行业市场中经常发生,比如小公司被大公司收购,收购的公司一般是有价值、有潜力、有人才和技术的公司。公司被......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南京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南京醉驾罚款多少钱?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指使他人信用卡诈骗如何处理
      诈骗的方式有很多,在现如今最常见的诈骗就是网络诈骗,除了网络诈骗还有信用卡诈骗,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诈骗都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国家法律关于诈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