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依据该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案的调解书、裁决书,属于“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依上述引用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其执行管辖法院应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 被执行人住所地,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在诉讼实务中,若被执行人是单位,并且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书上已注明住所的,也可向该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的效力问题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发,并不代表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服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等待法院审理。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2、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人的居住地会随工作等进行搬迁,所以管辖法院以目前居住地为主而非出生地,故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工作将由被执行人目前所在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被执行人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表示不服从的话,必须在裁决生效前上诉,否则被执行人将被要求执行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金华交警支队违章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金华交警支队违章处理办法是怎样的?为给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公安服务,金华公安服务在线交通违法行为网上自助处理微信版正式上线了。凡是金华市公安局交警......


·一、爸妈离婚不跟可以得到财产么?
      一、爸妈离婚不跟可以得到财产么?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有什么方式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有什么方式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吗?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吗?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


·一、自诉重婚罪能得赔偿吗?
      一、自诉重婚罪能得赔偿吗?夫妻一方以一方重婚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原告要求赔偿的,法院应采纳,至于具体赔偿多少,还是要......


·撤销缓刑决定书是谁决定?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知道处罚法律纪要被制裁,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醉驾抽血前喝了水会降低的依据是什么?
      醉驾抽血前喝了水会降低的依据是什么?酒精是在你血液里查出,喝再多水也是在胃里醉驾验血检验作弊要负刑事责任涉嫌妨害司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刑法处......


·民法总则财产代管人如何变更有哪些
      民法总则财产代管人如何变更有哪些程序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总则财产代管人如何变更有两种情......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文件?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文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我国公司的形式只要是两种,即人们熟知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法》中对设立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不......


·探望权协议书该怎么写?
      虽然我国现行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可以根据内心意愿,决定是否离婚。在诸多离婚方式中,协议离婚时最为简单的一种方式,但是为了避免再与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