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入职两天辞职给工资吗?

在现代社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是一件十分的重要的事情,一份好工作并不是很容易就寻求到的,需要在不断的摸索中发现什么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在这个摸索阶段必定会涉及到辞职的问题。那么,如果入职两天辞职给工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入职两天辞职给工资吗这个问题。一、入职两天辞职给工资吗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资是需要支付的。公司培训所花费的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二、一般离职手续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规定执行。其他特殊行业的离职,当事人需要向该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报备,如药师离职需要向药监局进行变更注册手续。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1、如果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根据当事人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有些只需部门主管批准,有些岗位级别高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当事人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当事人需要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规定不同),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用人单位会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事人应该落实办理情况并索要相关书面办理资料。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当事人的工资。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当事人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答案是肯定的,入职两天一般是在试用期,这个时候离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公司,但是公司必须支付工资。您如果在离职工资这个问题上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切记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要理智的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劳动仲裁会记入档案吗?
      一、劳动仲裁会记入档案吗?劳动仲裁是不会记录到档案内。劳动者正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以后的就业等。并且,目前找工作,入职的时候,企业也......


·批捕后多长时间通知家人?
      一、批捕后多长时间通知家人?我国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规定: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可能您不知道,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需要进行治疗的时候会耽误对方上班的时间,由此就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因此在具体赔偿的......


·父母坐牢对孩子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父母坐牢对孩子考公务员有影响吗一、父母坐牢对孩子考公务员有影响吗父母坐牢留有案底没有影响,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孩子不可以报考公务员......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一、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


·构成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量刑?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


·刑法中销售劣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销售劣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一、刑法中销售劣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要好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是无法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话,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


·集体土地承包期内征地补偿均价是多少
      一、集体土地承包期内征地补偿均价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最低保修年限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最低保修年限是多少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