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相同点又有哪些?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相同点又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都在做投资,希望能在其中能获得一些回报。经常做投资的人都知道,债券投资基本是无风险的,有风险的是股票投资。虽然如此,但也有人会选择有风险的股票投资,因为它能够带来很多收益,所以这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选择。股票和公司债券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词语,但其内容也有些相似之处。那么,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相同点又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1、概念。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二者产生的基础关系。股票持有人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社团法人与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而债券持有人与公司 之间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外部关系。
  
  3、债券代表的财产是临时性的公司资产,股票代表的财产是永久性的公司资产。
  
  4、分类。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债券既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还可分为可转让债券与不可转让债券。
  
  5、记载事项。股票中的发起人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债券中的可转换债券应当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
  
  6、发行。股票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发行时间上,股票设立发行在经批准拟设立公司时就已经发行,但债券只能在公司成立后经批准发行。
  
  7、转让条件。股票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如: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发起人所持有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等等。另外,公司不等回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而需要注销部分股份时除外。债券无此限制。
  
  8、在本金的偿还上。股票代表的入股资金一般情况下不退还,而债券一般情 况下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
  
  9、公司对二者支付的红利财务处理账目。股票分红不计入公司成本,债券利息计入公司成本。
  
  10、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11、有无担保
  
  股票发行没有担保,而债券发行尤其是担保公司债券应当设立担保。
  
  12、标的
  
  股票发行除现金外还可以有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债券一般只收现金。
  
  13、在法律是否允许收购上,公司不能对自己的 股票随意收购,但公司可以任意收购自己的债券。
  
  14、二者超资产引起的法律后果。股票面值超资产不是破产原因,而债券总值超资产是引起破产的法定原因。
  
  15、在公司解散时受偿程序。债券先清偿,有剩余则按比例进行股份分红。
  
  二、股票与公司债券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2)两者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都属于流通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转让,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其流通价格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银行利率的影响。同属有价证券中的资本证券。
  
  (3) 其所代表的公司债务和公司资本,都属于公司资本的范围。
  
  (4)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与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互相影响,往往在证券市场上发生同向运动,即一个上升另一个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见得一致。
  
  在它们的概念、分类、发行转让、担保等方面都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但是股票和公司债券也有相同的地方,比如都是有价流通证券。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债券投资风险低,股票投资风险高,两者的收益和回报又不一样。所以您要考虑清楚再做定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子交付后多久办理房产证
      交房后多久能办理房产证具体看购房合同上的约定。一般开发商约定的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是交房后的365个工作日或者是720天,具体可以看购房合同,如果开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扒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扒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扒窃就是盗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


·审查起诉叫被告人书写辩护词吗?
      一、审查起诉叫被告人书写辩护词吗?审查起诉阶段是不会叫被告人书写辩护词的,被告人一般被称作犯罪嫌疑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和检察院......


·2023年交通肇事误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肇事误工费怎么赔偿?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


·当企业经营不景气,则可能会进行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
      当企业经营不景气,则可能会进行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公司会给予员工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那对于经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奖金吗?......


·交通人伤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交通人伤诉讼状应该怎么写?民事诉讼状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的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


·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
      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


·侦查羁押证据不足是否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
      一、侦查羁押证据不足是否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进行约定即可,可以是一年、两年,......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