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几种情形

遗赠扶养协议实质上同由遗赠人和抚养人签订的合同,在该协议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双方有义务遵守协议中的事项,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遗赠扶养协议在一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解除的,今天我们要和您一起了解的是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几种情形。
  
  一、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几种情形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是指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由于一方行为致使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通常存在以下两种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对扶养人的补偿事项作出合理的安排。2.当事人一方由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导致协议解除。若由于遗赠人的行为导致协议解除,则其应支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和劳动报酬;若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扶养遗赠人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其无权请求返还其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和劳动报酬。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遗赠人与抚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就要履行该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如果有一方拒不履行的,如遗赠人未按协议约定的将财产赠予抚养人或抚养人未按约定照料老人的,被违约的一方可以解除遗赠扶养协议,除此情形以后,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该遗赠扶养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外观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什么(一)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期是多久?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期是多久?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十二个月。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


·非法集资后跑路有什么惩罚?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经济类型的犯罪,由于非法集资并非属于刑法中的某种罪名,而是四类经济型罪名的简称,个人非法集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高......


·遗忘物死人身上的财产算么?
      遗忘物死人身上的财产算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特殊的案例,即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死亡后,有些围观群众将死者身上的财物取走,占为己有。当死者家属......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


·关于私生子享有什么政策?
      关于私生子享有什么政策?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


·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
      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一、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


·婚内财产分割离婚反悔是否有效
      婚内财产分割离婚反悔是否有效婚内财产分割离婚反悔是有效的,法院也有义务接受审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


·书面交付指示的条件有哪些?
      书面交付指示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1、法律规范之中并没有明确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


·辽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您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就需要去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很有说服力的证明,您可以拿着这个证明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但是,也有的人对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