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征地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做出的决策,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支持政府的决定,积极响应政府政策。作为政府,在征地的时候,为了减少被征地者的损失,给于农民一定的补偿金,相信您对这个问题都比较关注。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以邻水县为例介绍一下邻水征地补偿标准。
  
  一、领水征地补偿标准
  
  第五条邻水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年产值,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第六条邻水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减半计算。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塘、库、堰及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但不计算农转非人员。
  
  第七条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大春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0%、小春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40%执行,大、小春交替时按大春补偿标准执行。
  
  在征收土地范围内间种的林木、树竹,按1500元/亩的标准补偿到被征地组,由乡(镇)督促被征地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权人。补偿后的树竹林木,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或移植。利用房前屋后零星种植的树竹,能移栽的自行移栽,必须砍伐的自行砍伐,适当补偿移栽费和砍伐费,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
  
  成片种植的(0.5亩以上的)防护林、特种林、果树及其他经济林木、桑树、茶树、园林乔木及花灌木等,按附件4的标准补偿。未达到成片种植(0.5亩以下的)防护林、特种林、果树及其他经济林木、桑树、茶树、园林乔木及花灌木等,按1500元/亩的标准补偿到被征地组,由乡(镇)督促被征地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权人。补偿后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或移植。
  
  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第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扣减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集体应缴部分后的剩余部分)和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组,由被征地组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被征地组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使用管理情况公开。
  
  第九条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在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个人。对参加社会保障的,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在扣减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后,首先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的养老保险金个人缴费部分,多余部分支付给个人作为生活安置费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中用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人部分的,应在农转非手续办理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社会保险机构。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在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监护人。
  
  二、被征地人员安置
  
  第十条被征地人员安置对象为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常住农业人口(含现役义务兵和服役未满12年的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正在服刑及劳教人员)。
  
  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迁入的农业人口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人口,享受安置。
  
  第十一条被征地组下列人员不享受补偿安置:
  
  (一)《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非法定婚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的人员和其他违规迁入人员。
  
  (二)《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加(迁入)人员(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员除外)。
  
  (三)《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出、死亡人员以及服役转干人员和服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
  
  (四)以前征地已安置的人员(包括以前征地应农转非而未转非的人员)。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不享受补偿安置的人员,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根据自愿的原则,可一并办理农转非手续,但不享受安置。
  
  第十三条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的人数,按照征收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组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组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为被征地组总耕地面积除以被征地组总农业人口。
  
  被征地人员的年龄,以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之日为基准日,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年龄为准。
  
  第十四条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征地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基数为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其中征地单位缴纳12%,被征地农民个人负担8%)。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征地单位从其所得的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扣减个人应缴劳动力失业保险费的剩余部分)中代扣代缴,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承担。征地单位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的8%为其建立个人帐户。
  
  (一)根据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被征地在城镇安置人员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即满16周岁缴费1年,满18周岁缴费2年,以此类推,下同),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二)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年限达到15年以上(含15年),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数除以计发月数。
  
  (四)在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死亡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死亡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及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五)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并按规定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五条政府批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本人坚持货币安置的,可由本人申请,经司法公证后,将其安置费一次性支付给个人。标准为征地时所在组人均享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第十六条政府批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直接向其法定监护人发给生活(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征地时所在组人均享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是依照年平均生产值的10倍进行补偿的,如果在征地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于征地政诉讼案件涵盖多种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关系繁杂,又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容易引发群体矛盾。所以建议您在当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招摇撞骗罪600元能立案吗?
      招摇撞骗罪600元能立案吗?是可以立案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招摇撞骗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


·行政不作为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应该承担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当然还有被通报批评,行政赔偿等责任,对于行政主体承担的责任还包括修正违法,重作行为,恢复名誉......


·保全的财产是否享有执行优先权?
      《执行规定》中更明确了这一原则,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


·一、房屋买卖纠纷官司周期多久?
      一、房屋买卖纠纷官司周期多久?房屋买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时,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在六个月内......


·车辆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
      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因重婚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因重婚离婚财产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


·女子背娃被高空坠物砸到如何索赔?
      关注新闻的人可能在最近会看到一则关于女子背着自己的孩子却被高空掉落的硬物砸伤的事件,这种触目惊心的惨剧发生的原因就是高楼住户平时缺乏了对暴露......


·借条超二十年的还有用吗
      借条超二十年的还有用吗只要借款人承认的还是有用的。当然超过了二十年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
      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对很多家庭贫困的人来说,支付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并不是简单的事,所以在发生纠纷后经常会因为无力支付费用而......


·开除的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的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


·女性休产假会被辞退吗?
      女性休产假会被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