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的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终止
1、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
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2、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怎么确定
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根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规定了好几种情况,因而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
时间应因案而定:
(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 31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未满30天的,均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
通过文章的表述,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雇佣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劳动关系的终止则有,要么是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要么双方中有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总而言之,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在劳动合同中都应该有详细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
·刑事犯罪和民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犯罪和民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没有民事犯罪的说法,应该叫“民事纠纷”。一般称为“犯罪”的行为都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划归刑事范畴。解决民事纠纷所......
·一、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怎么判?
一、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怎么判?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通常上,我们就纠纷案件打官司的时候,都涉及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诉讼时效规定也有所区别。......
·私募基金没有备案怎么办?
私募基金没有备案怎么办?一、私募基金为什么需要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旨在使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更加便捷、高效、透明,进一步加强以信息披露......
·侵犯名誉权怎么收集证据?
侵犯名誉权怎么收集证据?名誉侵权诉讼主要收集如下证据: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一、怎样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变更要求一方应及时与对......
·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怎么办?
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怎么办?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取代救济模式);2、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
·对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复议复核时间最长多久?
对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复议复核时间最长多久应当在五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
·房屋被拆迁,维权时才发现拆错了,该怎么办?
一、房屋被拆迁,维权时才发现拆错了,该怎么办? 房屋被拆迁,维权时才发现拆错了,可以协商或起诉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