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是夫妻生活实在过不下去的一个做法,那么离婚肯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抚养权的归属。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城市和农村的抚养费标准不一样,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怎么计算?
  
  一、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多少?
  
  1、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七、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八、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九、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虽然按照法律上是要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进行支付,可是农村大多数都是年收入而不是月收入,所以在索取抚养费的时候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衡量,才能够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若是支付方下落不明或者支付不起费用,可以用它的财产进行抵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信用卡盗刷警察怎么处理?
      信用卡盗刷警察怎么处理?无论被盗刷金额高低,持卡人都应该到就近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报警,报案时可以提供自行取证的信息。如果立案处理后有结果,可以......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一个企业在创办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拥有完备的法律理论和法理知识的人往往可以更为完善的处理公司事......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而且,我国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解释的。那么,城......


·起诉离婚需要打官司吗?
      起诉离婚需要打官司吗?这要从起诉离婚的定义了解起,其实很多人也都知道起诉离婚是向法院起诉,此时肯定需要打官司,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对案件作出处理。......


·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一、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1、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


·工伤认定过期两年怎么申请赔偿?
      工伤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受伤都会一定程度的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工伤认定的程序以及期限,从而能够更好的保障......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可以;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一、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


·一、在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吗?
      一、在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吗?1、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


·在我国车船完税能出车险吗
      在我国车船完税能出车险吗买过车的朋友都知道,一般买车购买保险的时候同时需要交纳车船税,当事人在税务局交纳完车船税以后,税务局会打印税票,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