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智力障碍司法鉴定规定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智力缺损司法鉴定标准
  
  一级: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三级: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四级: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五级: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六级: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七级: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八级: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九级: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智力残障等级越高,生活自理能力也就越差,也就是说当智力残障等级达到一定的标准的话,那么该当事人便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对于该当事人的行为就需要重新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是负事故主要责任
      如果是负事故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不存在工忘的问题。待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如果你对认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一、安徽醉驾办理新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安徽醉驾办理新规主要内容是什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


·事故发生后一年交强险还赔偿吗
      事故发生后一年交强险还赔偿吗一、事故发生后一年交强险还赔偿吗根据现行民法第136条的相关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是根据......


·单位犯行贿罪该如何处罚
      就行贿行为而言,法律中规定在不同主体实施该行为的时候,具体构成的罪名不同。要是自然人实施行贿行为,并且达到了规定标准的,那构成的是行贿罪。不......


·网贷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网贷受不受法律保护呢?贷款是可以帮助我们度过危机或者困难的一种方式,但是,我们在进行选择贷款的方式的时候,是要依法选择那些合法的贷款的方式的......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谁的按《民法典》(2021年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谁的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


·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公司如何处理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经营方面有着一些明确的规定,可能有些公司也是会因为经营不善而走向衰落的局面,那么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公司如何处理,根据相关的规定......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并且,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


·一、醉驾车没被扣是否还有别的处罚?
      一、醉驾车没被扣是否还有别的处罚?醉驾之后车没有被交警扣留的还是要接受其他的处罚的,比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滥伐林木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怎么处罚?
      滥伐林木是不仅是一种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更是一种会损害我们国家、公民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滥伐林木属于犯罪行为,滥伐林木的人将受到......


·社区戒毒可以逾期几次?
      我们知道,毒品对于一个人的伤害是非常的大的,不仅从身体上有伤害,在心理上也是有很大的重创的,吸了毒的人,心理与常人比更加的敏感些,总是很自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