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怎么赔偿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不断壮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以前,比较常见的房屋都是自建房,或者是单位修的供员工住宿的集体住房。现今社会,商品房买卖越来越常见,人民也特意买房。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有人为了结婚、有人为了投资、有人为了小孩上学。这些不同的情况,在买卖房屋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怎么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合同的有效性经常遇到纠纷,有效性是买卖双方争论的焦点,而在房屋买卖中,也会出现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合同无效
  
  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3.商品房预售违法,合同无效
  
  4.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6.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7.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8.买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9、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偿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几种赔偿方式。按照民法典的基本理论,合同无效的,由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又称固有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实际损失、费用以及可预见的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人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时,很可能因为一些疏漏,造成购买的房屋不属于自己,签订的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怎么赔偿?若合同无效,卖方需返还房屋款给买方,增值部分也应由卖方给予补偿。如果双方在交易中均存在过错,应各自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若是开发商恶意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可要求赔偿房屋款的一倍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们毕业后
      我们毕业后,都会选择到企业中进行上班,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很多人都会遇到无故丢工作的问题。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在工作......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款中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款中规定的条件是什么?条件: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条件是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一、醉驾立功可以判缓刑吗?
      一、醉驾立功可以判缓刑吗?醉驾有立功表现能判缓刑。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您都知道去某个单位工作要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中还存在另一种合同叫做集体合同,您对此表示不理解,都是在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集体合同是什么呢......


·持刀伤人6年后自首判几年
      持刀伤人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六年后仍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自首的,......


·无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无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一、无锡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


·出租房遇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出租房遇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


·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一、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计算办法是什么?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计算办法是什么?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政府经常要征用农村的土地,进行项目开发。确定好征地范围后,政府部门要组织听证,公布征地补偿方......


·一、员工的劳动合同要写学历吗?
      一、员工的劳动合同要写学历吗?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要写学历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一般企业都是会要求劳动者如实填写以便检验其能力的。但是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