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

婚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的话,其实我们应该选择离婚继续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这也是我们追求爱情的自由,现代人还有很多都被封建的思想束缚。虽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好事,但我们也不应该把离婚看成什么坏事,如果在生活中想要起诉离婚的话,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呢?
  
  起诉离婚去哪里?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三、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的情形:
  
  1、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原、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一般涉及到的就是财产的分配以及抚养权的分配问题,这些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话处理离婚的进度是非常快的,程序也相对简单许多,但如果出现纠纷的话,自然就需要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处理,相应处理的时间也是非常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嫁女出嫁后,土地就要被收回吗?
      外嫁女出嫁后,土地就要被收回吗?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对......


·商品房预约合同怎么解除
      商品房预约合同怎么解除一、商品房预约合同怎么解除由于商品房限购等原因,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买卖协议等本约合同前,通常会与......


·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劳动争议的诉讼标的就是双方之间产生争议的矛盾或者纠纷事由,主要表现有: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


·债权债务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债权债务分割协议收购方(甲方):地址(甲方):出让方(乙方):地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离职后商业秘密保护期限多少年?
      离职后商业秘密保护期限多少年?应当根据不同的秘密来认定保护的期限,一般而言,保守商业秘密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规定?债权债务纠纷在现实中极为常见,小到百十来块的小的口头约定,大到百万千万级的借贷,这些都能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民事纠......


·公司注销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注销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1.......


·屋主不签字,拆迁方可以强拆我的房屋吗?
      屋主不签字,拆迁方可以强拆我的房屋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屋主不签字的情况下,拆迁方是不能强拆房屋的,房屋拆迁要先补偿后拆迁,强拆房屋要......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注意什么1、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


·离婚案中双胞胎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案中双胞胎如何判抚养权?离婚案中双胞胎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决,当然如果说是有多个子女的话,通常情况下一方......


·限购/限售政策
      限购/限售政策1、本市户籍本市家庭长沙户口包括长、浏、宁三县市。①2017年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在限购区域无房,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