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信用卡诈骗罪概念界定是什么

信用卡能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便利,从一定水平上能够让我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不过信用卡并不是增加收入来源的工具,只是让我们能够通过自身的信用对金额进行透支,之后还是需要归还的,如果还不上的话可能就会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的地步。那信用卡诈骗罪概念界定是什么呢,主要表现形式是怎样的呢?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伪造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这些信用卡本身因挂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单,但卡上某一个号码被压平后再压上另一个新号码用于逃避黑名单的检索。因此,涂改卡也是伪卡的一个种类。
  
  3、冒用他人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这也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信用卡与身份证合放在一起而同时丢失,则可能给拾得者或窃得者创造冒用的机会。这些拾得者或窃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会利用持卡人发觉遗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时间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
  
  4、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
  
  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
  
  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意自身的经济能力,在自身的经济能力下进行透支使用,否则出现无法归还的情况处理起来就非常麻烦的,恶意欠款的话会直接达成信用卡诈骗,我们就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有使用信用卡的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成年人与未成年发生关系算犯法吗?
      成年人与未成年发生关系算犯法吗?成年人与未成年发生关系就是属于犯罪的,一般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调解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像孩子的抚养权这种事情,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不愿意放弃。当然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实际上原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给孩子提供一个比较......


·土地确权后,为什么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70年,有的却是无期限?
      为什么我家的宅基地确权产权年限只有70年,而我亲戚家的却写着无期限呢?其实,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集体的土地(比如村集体),另一种......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司法诉讼说白了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讲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是无法定案的。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其中实物证据......


·被侵犯了肖像应该怎么办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


·离婚后马上可以登记吗
      离婚是否马上可以结婚要看情况。协议离婚之后可以马上结婚。但是,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取得离婚证之后。否则,即便是双方同意协议离......


·民事诉讼二审是不是终审判决?
      民事诉讼二审是不是终审判决?一、民事诉讼二审是不是终审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我们都知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代表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内容约定事项的生效,不可随意更改。那当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的时候,也就代表合同的违约......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何订立遗嘱才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何订立遗嘱才有效?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何订立遗嘱才有效?有行为能力的主体自愿订立遗嘱才可能有效,公民有权立遗嘱,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