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分居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我们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夫妻一方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和理由,能使离婚之后的财产和抚养关系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诉讼也是民事诉讼,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譬如,提起诉讼的法院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分居的,异地怎么诉讼离婚?我们为您解答。
  
  一、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一)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解决异地怎么诉讼离婚主要是解决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问题。异地诉讼的,原则上还是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达到了一定年限,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在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


·选择租门市房屋进行商业活动的租房者要考虑的有:面积、营业执照
      选择租门市房屋进行商业活动的租房者要考虑的有:面积、营业执照规定、水电暖气等设施、周围居民情况等,签合同签要考察产权、户主身份证、提防临时出......


·抵押典当合同应该怎么写? 典当行业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金融
      抵押典当合同应该怎么写?典当行业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金融行业,目前,很多地方还有典当公司。人们手头紧张的时候,可以持抵押物到典当公司借款,这......


·汽车交强险赔付标准
      汽车交强险的赔付: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有责任时,按有责任的保额内赔偿。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任时,按无责任的保额内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有......


·结婚还用拿离婚证吗
      用,如果是再婚的,需要带离婚证。二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明表明自己的单身状态。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提供离婚证,通过法院判决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


·上海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十一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大多数城市均上调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住房贷款从原来的最低首付3成(或3、5成)上调至最低4成......


·事实婚姻的特征包括哪些
      事实婚姻的特征包括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先后公证的两份遗嘱以哪个为准
      先后公证的两份遗嘱以哪个为准一、先后公证的两份遗嘱以哪个为准?如果两份遗嘱内容冲突应该以最后公证的遗嘱为准,内容不冲突的两份遗嘱都有效。......


·因出轨离婚可以要赔偿吗
      据调查,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那么在因出轨离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呢?......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吗,有什么不同?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吗,有什么不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吗,有什么不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


·两限房离婚分割评估价格后怎么分配?
      两限房,顾名思义是限价和限套型的普通商品房。作为房产,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重要的一部分。很多人不知道两限房在离婚中的归属权应该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