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劳动者与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被调整到另一个公司上班,这就是您口中所说的派人员。派驻人员,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用工行为,很多公司,特别是工程类的公司,经常会派驻员工监督下级单位的工作。那么,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如何确定?详情参考下文。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如何确定一、派驻到合资、参股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与合资、参股单位对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1、有明确约定且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的,按约定处理;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劳动者的相关待遇可由原用人单位和合资、参股单位共同负担。二、两个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借调或者劳务协议,将劳动者从一个单位(原用人单位)借调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借调单位):1、如原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的,一般以原用人单位为一方当事人;2、但借调单位与劳动者或原用人单位有特别约定的,应分别情况确定一方当事人。实践中,因派驻人员给本单位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派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造成派驻人员认为其与派驻单位有劳动关系、造成劳动者与派驻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派驻单位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但发生事实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工资等风险。2、派出单位与派驻单位未签订相关协议,或协议签订不规范,导致派驻关系无证可查或难以厘清,进而导致派驻人员的派驻身份难以证明。3、派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向派出单位索要工资未果,转而向派驻单位索要工资。4、派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转而向派驻单位索要保险。5、派出单位跑路、倒闭等,无法向劳动者正常支付报酬,劳动者转而向派驻单位索要。6、劳动者在发生伤、病,向派驻单位要求工伤赔偿。涉及派驻人员的风险包括、但不只是以上几点。总体而言,几乎所有风险都源自派驻人员的工作单位与劳动关系隶属单位不统一:在派驻单位上班而实际劳动关系在派出单位。所以,派驻单位想要“不为他人的错误支付代价”就要把自己做的更完善、更规范些,具体说来,除了与派出单位签署合法、规范的协议明确己方和派出单位间的法律关系意外,就是在派驻人员报道的第一时间让其填写《派驻人员身份确认单》,把己方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加以明确和固定。如此以来,派出单位、劳动者、派驻单位之间的“三角关系”得以两两厘清,也就能最大程度地避免风险了。并没有想象中的复杂,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保持,并不会因为派驻行为而发生劳动关系转移的情况。但是派驻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发生与派出单位以及派驻单位纠缠不清的情况,比如工资的发放问题,工伤赔偿问题,派驻单位用工规范问题等。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结果
      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结果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


·新三板大股东减持有什么规定
      新三板大股东减持有什么规定?新三板股东减持限售股份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安排的股份;二是新老划......


·一、结婚一个月分居法院判决返还彩礼是否合理?
      一、结婚一个月分居法院判决返还彩礼是否合理?这样的判决是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1、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么?
      现在应聘者应聘企业不仅仅只看公司的工资待遇,还包括其他的福利待遇,现在福利待遇已经成了很多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利手段,现在的福利待遇除......


·解除合同通知书写了加班工资需要支付吗
      解除合同通知书写了加班工资需要支付吗需要支付。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


·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即符合法律......


·刑警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警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接受案件侦查人员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或者投案的,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制作《询问笔录》。笔录经核对(宣......


·一、遗嘱安置房可以合法的继承吗?
      一、遗嘱安置房可以合法的继承吗?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


·一、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是否合法?
      一、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是否合法?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显然是不合法的。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


·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了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