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事人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力么?

在人身伤害或者交通事故案件中,确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才能进而确定赔偿金的数额。因此,司法鉴定就是此类案件的必经程序,但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如何操作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般需要当事双方一同向法院提出申请,相应的问题就是当事人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力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当事人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的效力
  
  尽管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有种种弊端,比如鉴定机构和申请人有没有什么关系,鉴定机构的能力如何,鉴定机构有没有资质,鉴定材料是不是真实?相对人有相反的证据怎么提供?这些都会导致鉴定意见的公证性得不到保障。但是我们也不能仅仅以种种假设情况的存在就否认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的合法有效性。
  
  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的鉴定结论,由于其在委托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并且存在诸多的利己性和利益趋动性,对此种方式产生的鉴定结论的证据力应具体分析:
  
  (一)对于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自行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审查,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否则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
  
  (二)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没有异议,且不存在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在质证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三)如果对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所认定的事实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其鉴定结论没有效力。
  
  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相对人一旦对当事人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的公正性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就会同意重新鉴定。这种做法可能欠妥。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应有一个审核的过程,而不应一概准予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具备足以推翻该鉴定意见的证据或者该鉴定意见有重大瑕疵。只有这样,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因此,法院在对待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不应一概而论,应当区分情况分别作出准予重新申请鉴定和不准予的决定,否则就会浪费司法资源,拖延审理期限。
  
  二、当事人能否单方委托司法鉴定
  
  对于启动鉴定程序或者说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实践中一般都是在案件立案后,在审理过程中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由法院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在具备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随机确定,然后进入具体的鉴定程序。
  
  由于鉴定意见对案件往往有着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当鉴定意见不能达到当事人的预期,对当事人而言,不仅为案件支出了鉴定费用,而且还会白白的浪费很多时间。
  
  有鉴于此,对于鉴定结论尚无法明显判断的前提下,考虑到诉讼成本的原因,对于某些案件,还是可以通过案前委托司法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
  
  对于当事人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力么这一问题的答案需要分情况判断。在对方当事人质证后,对鉴定意见没有异议的,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采纳;如果对方当事人有异议且有证据足以推翻该鉴定意见的,则需要重新鉴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行政诉讼赔偿判决可以上诉吗
      对行政诉讼赔偿判决可以上诉吗一、对行政诉讼赔偿判决可以上诉吗?对行政诉讼赔偿判决可以上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


·在离职时公司欺骗补签劳动合同可以拒绝吗?
      在离职时公司欺骗补签劳动合同可以拒绝吗?欺骗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进行拒绝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一、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1、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


·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
      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一、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征地补偿全国各地规定不同,要依照当地......


·离婚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都是要求另一方赔偿的,但并不是所有要求赔偿都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呢?要是......


·网络金融诈骗案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同时由于网咯存在着虚拟性,以及网络管理者的能力有限,无法及时察觉诈骗行为正在网上发生,故而导致网络......


·交通违章能异地处理吗?
      每到节假日,有不少车主选择自驾游,到外地旅游。如果在开车过程中违反道路安全管理条例,闯红灯,违规停车等,可能构成交通违章。每一个车主都处理过......


·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在现在生活,可能有些人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所不得不出售房屋,出售房屋的话,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费用,比如说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那么出售房产个人......


·故意伤害罪从轻的情形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从轻的情形有哪些1、行为人是未成年人。2、被害人有过错的。3、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4、有自首情节的。5、有立功......


·怀孕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怀孕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


·医疗损害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根据规定,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