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关系诉讼和劳动关系仲裁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法律对其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争议也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民事诉讼案件,主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问题,劳动争议的解决一直是国家司法机构重视的问题之一。那么,劳动关系诉讼和劳动关系仲裁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劳动争议诉讼
  应当严格执行仲裁前置制度。在审判实务中,劳动争议仲裁(以下简称仲裁)前置制度已为广大司法工作者普遍理解和接受,但是仍有个别人员在严格执行该制度上还存有疑意。例如: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委员会长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结论,当事人不得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对此有人认为可视为争议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包括两种情形:(1)确实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实体上作出仲裁裁决;
  (2)视为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程序上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结论(包括裁决、决
  定、通知书三种形式)。因而,凡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委员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结论的,都属于未经仲裁前置程序
  的情形,人民法院均不应受理。
  
  (二)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从仲裁到诉讼有其自身的规范体系和特征性,不能因其在诉讼阶段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范体系,而完全以民事诉讼的规范和理念来排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本身的规范和特征。相反,人民法院在运用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在某些环节上,应当以劳动争议程序规范在诉讼阶段的特殊规定,来 影响和改变某些民事诉讼程序原有的规范及理念之具体适用。“不告不理”原则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特殊体现。在起诉与诉讼请求的关系问题上,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具有特殊性,体现在“人民法院应当对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这一规定上。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诉至法院的当事人一般是仲裁程序中的败诉方,可分为两类:(1)在仲裁程序中实体权利未得到保护或未得到充分保护的当事人一方;(2)在仲裁程序中被裁决承担责任的当事人一方。以前述第一类“败诉方”作为原告起诉的,其诉讼请求的核心就是保护实体权利,其起诉的目的与诉讼请求之间具有一致性;而以第二类进行审理。对于后一情形,人民法院不得不处理原告未请求的事项,这说明劳动争议诉讼的特殊性影响和改变了“不告不理”原则的具体表现形式。劳动关系仲裁是劳动关系诉讼的前置程序,所有有关劳动争议的案件都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仲裁不服的诉讼。所以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作品著作权费用一般是多少
      作品著作权费用一般是多少一、作品著作权费用一般是多少对于著作权申请多少钱来说,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


·根据法律规定植物人如何确定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植物人如何确定监护人?1、第一步、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


·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12条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夫妻离婚要怎样写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有什么作用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需要当事人书写一些法律文书的,在诉讼离婚中要求以离婚起诉状启动离婚才程序,而在协议离婚中办理离......


·当事人主动还款诉讼时效中止吗?
      当事人主动还款诉讼时效中止吗?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但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在法律上什么是工伤复发
      在法律上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


·二手卖家不交房中介有责任吗
      二手卖家不交房中介有责任吗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多数人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而此时中介其实起的就是一个居间作用。那要是二手卖家不交房的话......


·鹤壁土地使用证新规主要是什么
      鹤壁土地使用证新规主要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是:完善土地征收政策,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一、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要的,不需要每一页都盖章,只需要在末页盖章处加盖公章,通常会要求加盖骑缝章(章程整......


·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是怎么进行的
      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是怎么进行的一、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医疗事故。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