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司法鉴定做不了的情况有哪些?

当很多人面对矛盾跟纠纷的时候,都会选择走法律途径,当走法律途径时就需要做一些司法鉴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做司法鉴定的。面对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况就需要寻找其他的方法。为了避免麻烦,您可以先了解一下司法鉴定做不了的情况都有哪些。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出解答。
  
  
  一、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有哪些
  
  (一)鉴定委托的审查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二、司法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综上,司法鉴定做不了的情况其实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材料不完整之类的。因此,如果想要准确的鉴定结果,就要准备全面的鉴定材料。所以,各位朋友如果想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可以认真读一下上面的文章,尽量避免出现上面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运用相关鉴定,来维护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释义:本条是对注册......


·一、离婚协议书房子归女方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书房子归女方有法律效力吗?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一种特殊继承方式,当去世者没有签署遗嘱,也无子女是,则可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的继承人......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提供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提供材料有哪些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


·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在一方有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时候,其实就算夫妻没有离婚,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并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若离......


·结伙斗殴的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结伙斗殴的认定的依据是什么结伙斗殴一般和两个人之间因为一些小的矛盾打架的性质还是不一样的,因为结伙斗殴所波及到的社会危害力的范围是比两个人......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等级的内容有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等级的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等级根据人身损害等级的不同而不同。关于人身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  1、工伤:适用《......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国《......


·怎样认定单位走私,单位走私如何认定
      实践中,虽然走私犯罪也是可以有自然人实施的,但多数情况下,进行走私的都是以单位为主体实施的。而司法实务中,对单位走私的认定也就显得很重要了。......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书写好一份合法有效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才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书写好一份合法有效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即使因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也能够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


·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
      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