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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破产清算程序才能破产成功,但是对于企业破产当前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有哪些事情需要我们去处理,这就导致在处理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此期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那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呢?
  
  破产清算其开支范围包括: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破产清算的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企业破产清算的进行过程中仍然是需要花费一定财力物力的,这是我们要注意的地方,一般企业破产后的财产分配是按照股东从大到小分配直到企业资产为零为止。关于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以及清算程序,一般会有相关部门人事进行帮助,实在不懂的话可以聘请相关人士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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