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破产清算程序才能破产成功,但是对于企业破产当前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有哪些事情需要我们去处理,这就导致在处理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此期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那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呢?
  
  破产清算其开支范围包括: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破产清算的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企业破产清算的进行过程中仍然是需要花费一定财力物力的,这是我们要注意的地方,一般企业破产后的财产分配是按照股东从大到小分配直到企业资产为零为止。关于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以及清算程序,一般会有相关部门人事进行帮助,实在不懂的话可以聘请相关人士对其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一、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在拿到认定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半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再次进行......


·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是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这些主体是比较特殊的,正因为如此,国家其实也没有明确的禁止划拨土地就不能够办理抵押登记了。我们要提到的一个常......


·海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______......


·配偶死亡后的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
      配偶死亡后的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如何分割出个人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公民在取保候审期出国吗?
      公民在取保候审期出国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


·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在经济生活中,个人做生意要和对方签署一份合同。在此之前,当事人可能向对方发出要约,表达自己想签署合同的意愿。这种要约在生活中很常见,当然,作......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信用卡恶意透支自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信用卡恶意透支是触犯法律规定的,如果将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那么你知道......


·一、彩票中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票中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票一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基于共同出资而与另一方同为与彩票发行中......


·信用卡欠款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欠款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现实情况中,个人开通信用卡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