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如果暂时不想使用,可以将其对外出租,这样还能获取一笔租金收入。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合理确定其租金标准非常重要,否则双方就容易在租金上面产生纠纷。那么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具体方法有:1、市场比较法。若租赁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同,则可以正常情况下的出让或市场交易实例为比较案例,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但要进行年期修正。2、收益还原法。以年租金为土地纯收益,按照租赁年限还原出地价。应注意使用期限内有无其它费用。
  二、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的原则是什么?
  1、合法公正的原则土地评估机构是一种中介服务结构,具有相应的行业要求。由于其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对当事人起到参照的作用,有时甚至成为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最终依据。这就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应当尽量客观公正,其评估的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否则,土地使用权评估也就是丧失了其应有的意义,土地评估机构也就丧失了其存在的理由。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工作,首先要遵循合法的原则,即必须遵循我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和资产评估的法规的规定。其次要力求公正,做到符合客观实际,按照科学的估价标准、评估方法和程序来评估。目前土地评估大量存在的问题就是评估机构评估过程不客观,过于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因素。2、有利于开发利用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其出让前的评估工作,应当在服从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扩大土地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的强度,亦即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工作要考虑到有利于土地的开发利用。3、区别对待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应按照不同区域以及各块土地的经济价值和效用的大小来确定。例如上海的土地在市区分为六块,郊区分为三块。因为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土地是不动产,其价格当然与其所处的地理环境息息相关,位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土地当然具有不同的价格。4、最大使用效益的原则同一块土地由于用途的不同而取得经济效益就会不同,因此应当在服从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取得“最大使用效益”的用途或者项目评估其出让价格。最大使用效益有时动态的、发展的,最大使用效益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项原则比较难掌握,要求评估机构有较丰富的经验,同时对于相关的信息业要有很好的了解。综上所述,产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确定不好租金,可以通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相对而言,使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租金水平更准确一些,不用做更多修正。评估机构在租金评估过程中,会按照公平公正、有利于使用和最大效益等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板拖欠工资属于什么
      属于民事案件,民事纠纷。可以经法院诉讼受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


·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离婚财产分割
      众所周知,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同时在很多离婚夫妻之间也经常因此产生纠纷,所以我国在《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全世界,有着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但随着世界的医疗技术不断的发展,不少的疑难杂症逐渐被攻克,这对于人类的医疗事业来说......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等于伤残等级(三级即为0.8)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


·被酒驾的撞了怎么处理
      1、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4、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


·土地纠纷有哪些种类?
      土地纠纷有哪些种类?土地是民之根本,老百姓过日子就是靠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以一旦发生土地纠纷,一定要重视,必要时要找专业的土地纠纷律师。......


·司法鉴定可以鉴定几次?
      即使是司法鉴定也有自己的范围,如果不在范围内自然申请司法鉴定也是不会得到受理。但是有些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可能有问题,也是当事人就希望可以再进......


·超过三年的借款能起诉吗
      超过三年的借款能起诉吗?1、可以起诉,只是如果被告抗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驳回诉求。2、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仍然可以起诉,如果开庭时被告没......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在房价高居不下的今天,殊为不易,因而受到了市场的青睐,但是同时也引发了不少......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