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信息公开制度是考验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办事、保障我们的知情权的重要制度。在我国,由于各个省市的治理特色不同,各省市的信息公开办法也略有不同。那么,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以诸暨市信息公开为例为您介绍。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机关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8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诸暨市东一路19号)索取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指定地点为:诸暨市政府办公室、诸暨市档案馆、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诸暨市图书馆。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新闻媒体、资料汇编、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本机关的信息,应填写《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诸暨市政府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复制费、邮寄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或者确有其他经济困难情形的,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
(三)处理时限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我们了解到,信息公开分为依申请的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依职权的信息公开。依职权的信息公开我们可以在其公开地点查阅;对于依申请的信息公开,我们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依法定程序提出公开申请,以获得我们需要的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石家庄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一、石家庄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医疗纠纷律师费用,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代理人身损害赔......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
·损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损坏公私财物罪,但就这样的行为来看其实构成的应该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也就是说也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不过具体的......
·免费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
·养鸡场土地使用申请需要办理吗
养鸡场土地使用申请需要办理吗只要不是基本农田不影响邻里关系,不影响水源地,就不用规划审批。因为养鸡属于农业范畴,不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养......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问题1、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
·我国集资诈骗同犯怎么认定?
很多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利用人民群众的投机取巧的心理,骗取人民群众的资金进行非法占有。然后用于自己的挥霍,和进行非法活动。法律上针对这样的行......
·暂扣许可证有什么程序?
暂扣许可证有什么程序?许可证在生活中分很多种经常见到的也有很多,如:经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等,经常听到吊销、暂扣某......
·公司收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收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商业发展中,公司收购是常有的事情,其不像我们平时购买东西一样,付完欠款就完成了。公司收购是需要签署合同的,才......
·最新加班工资基数该怎么算
最新加班工资基数怎样算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