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当今的中国,未成年工在社会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未成年工已有可

在当今的中国,未成年工在社会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未成年工已有可以选择劳动的权利,但是国家又对未成年工有一些相关的保护政策,其也与童工有显著的区别。但是还是有些人把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概念混淆。那么怎么对未成年工定义的?其与童工有什么区别?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未成年工是什么
  
  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 负重 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综上所述,对于未成年工定义是指有十六周岁却又没有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有选择劳动的权利,但是国家也对未成年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对未成年工进行一定的保护。未成年工与童工都是未成年人,但是童工是没有满十六周岁,并且在这一阶段以接受教育为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拘留和拘役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的拘留分为了很多种,就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等,而其中刑事拘留与拘役是比较相似的,因而也让很多人区分不清楚,那究竟刑事拘留和......


·房子写孩子名字离婚分割时怎么判定?
      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超常规发展,已经出现了泡沫化迹象,为此,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在多个房地产过热城市实行严格的限购......


·符合离婚条件
      符合离婚条件离婚条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


·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方式有哪些?
      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这是行政机关直接将执法决定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是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送达方式,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一、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


·遗失物品金额大立案不?
      遗失物品金额大立案不?一、遗失的原因遗失的原因可能是盗窃也可能是诈骗,两种罪名的刑事立案的起刑点不一样。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一千元,诈骗罪的起......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在外资参与国有企业并购的情况下,必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问题,资产评......


·法律规定怎样计算残疾赔偿金?
      法律规定怎样计算残疾赔偿金?一、法律规定怎样计算残疾赔偿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社会经济市场化步伐的深入,各种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贩毒检察院不批捕法院还会判刑吗?
      一、贩毒检察院不批捕法院还会判刑吗?检察院不批捕法院还判刑,还是有可能的,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