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入职工资比较低的原因是什么?

一、入职工资比较低的原因是什么?1、如果应聘该工作时工资较低是因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现在进入这个岗位肯定也是从最低开始做,至于未来的薪水水平就需要看在现任岗位的表现了。2、面试谈判没有把握机会,对于该类工作岗位的薪酬并不清楚,面试谈薪的时候只抱着能竞聘成功,工资差不多就行的态度,没有认真了解公司的薪酬体系,接受了面试官的开价,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3、能力确实不如公司该工作岗位的其他人。这个问题就出在求职者自己身上了,工作能力不强,入职的工资确实会比较低。二、入职后发现工资要低了怎么办?1、如果是因为自己工作经验还不丰富的原因,只能从最低的岗位开始做,那就只能接受了,因为经验不如人,所以只能好好表现,争取工作满一年后可以提出涨薪。2、因为自己不了解行情错失机会的话,分情况考虑,如果是在试用期发现的,那还可以在转正的时候再争取一次薪资谈判的机会;如果已经转正,而你不想忍的话,那不如就直接找领导或人事提出要求吧,虽然说工资要保密,但反正也不打算这样吃亏,反正大不了就再换工作。但如果你还想在公司好好做的话,那就忍一忍,好好工作,争取有好的表现,再提加薪要求。3、如果是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就需要在工作过程中多多学习,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4、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我公民取劳权利能力劳行能力定资格特殊情况 《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必须依照家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劳动者已满16周岁则劳动者主体合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企业录用该劳动者应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既合同签订便存在的问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所以,如果是一开始签订合同时就存在明显不公,劳动者是可以依法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的。综上所述,入职后发现工资要低了,劳动者可以先探寻是否是自身的经验、能力等问题,努力提高自己,从自身加以更正。其次就是可以直接找人事部门或者上级领导提出加薪要求,争取一次薪资谈判的机会。但如果是由于入职时劳动合同订立时存在问题,则可以依法向公司要求经济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承包土方工程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


·砌筑工程质量防范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质量防范措施有哪些砌筑工程在建筑工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了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国家对砌筑工程质量也是有防范措施的,如果......


·军人离婚转业费如何分割,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军人的转业费也非常的可观。因此,对于军人离婚时转业费如何分割就成为军婚人士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那么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对......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按照5年以上或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非法收购、运输、出......


·母亲哺乳期遗弃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
      抚养孩子一直是每一个父母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的正常成长离不开父母的照顾,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可以看到父母拒绝抚养孩子,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


·可以。驾驶人将当地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背面粘发票)
      可以。驾驶人将当地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背面粘发票),连同身份证、驾驶证、三张白底一寸彩照以及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一......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


·一、自动终止劳动关系给赔偿吗?
      一、自动终止劳动关系给赔偿吗?1、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


·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
      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在我们处理纠纷的时候,一般会考虑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但是无论是怎么处理,在结束之后,一般都会签订工程纠纷协议书。那么,工......


·第一次开庭多久出结果,什么时间做出判决?
      到了法院安排的开庭期限之后,自然就会依法开庭。但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关心结果,至于第一次开庭多久出结果,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时间是无法确定......


·生产、销售假药将接受哪种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将接受哪种处罚一、生产、销售假药将接受哪种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