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违反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想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必须要进行赔偿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补偿方法是什么呢?请看下文。
  
  一、事实劳动关系赔偿
  (一)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是怎样的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是不必支付经常补偿金的。但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则以前的各地的规定和做法都是不同的,与目前的规定有区别了,我们根据目前劳动部的规定来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或对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不过你要注意一个劳动争议仲请仲裁期间的问题,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申诉时效,如果单位什么时候通知你解除关系了,你一定要在解除后的六十天内申请仲裁,如果超过时效的,仲裁可能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这样你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的实体权利很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通过本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对事实劳动关系补偿方法是什么的问题有所了解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想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要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在经济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离婚率越来越高,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每个离异家庭关注的焦点。想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自己和孩子的日......


·在什么情况下属于价格欺诈
      什么情况下属于价格欺诈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哪些?一、第三人撤销权有哪些情形?关于善意第三人撤销权。《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有什么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有什么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不陪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如今的城镇人口密度越来越大,拔地而起的建筑物也已经越来越普遍,与之相对的就是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开始不断涌现。因为不断的有高空坠物致人伤亡最后却......


·特殊正当防卫要负法律责任吗
      在正当防卫中其实也是区分为了一般正当防卫与特殊正当防卫的,其中对不同情况的正当防卫作出的认定不一样。那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特殊正当防卫的话,此......


·需要支付解除残疾员工的赔偿金吗?
      需要支付解除残疾员工的赔偿金吗?一、需要支付解除残疾员工的赔偿金吗?需要支付,残疾员工解除合同的显然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加班,对很多劳动者而言已经不是很陌生了,而且很多劳动者都不愿加班。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加班工资发生纠纷,那么劳动者......


·具备哪些条件构成诽谤罪
      具备哪些条件构成诽谤罪(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


·子女的抚育费有什么给付方式
      子女的抚育费也叫做抚养费,这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付的,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体现。而实践中,这个子女抚育费有哪......


·一、交通事故成伤鉴定需要什么时候申请?
      一、交通事故成伤鉴定需要什么时候申请?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