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但是如果对于法律法规的内容都不了解的话,自然就无法去遵守法律法规的内容,当前许多人都不了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许多人并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所以对此我们还需要有明确的认知,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
  
  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
  
  第十九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1号(2007年5月11日施行)
  
  第一条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7年11月6日)
  
  (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关于本罪罪名,有观点认为可以保留过去已经习惯的罪名,即窝藏赃物罪、销售赃物罪等,再增加一个“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经研究认为,根据刑法的修改,本罪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对象都已经扩大了,应对原有罪名进行相应的修改,“窝赃”、“销赃”都是“掩饰、隐瞒”的手段,因此规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相应取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
  
  法律法规的设定虽说当前还有部分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工作的深入,这些不完善的法律法规都会进行完善补充,当然,在此我们还需要对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认识,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有所了解,遇到这种情况的话一定不能参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职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是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是工伤要分情况。在上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在必经路线上,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国家赔偿财政部门承担吗
      一、国家赔偿财政部门承担吗?是的,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预算所属的财政部门负担,即赔偿义务机关属于县区财政的预算管理的,由县区财政局安排......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在生活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


·周末参加培训属于加班吗
      职场上,用人单位为了提供劳动者的工作能力等,经常安排劳动者参加培训。很多人都有周末参加公司培训的经历,那么,员工在周末参加培训算加班吗?劳动者......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很多资源型城市,都存在大量棚户区,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生活环境很差。国家为了改善其居住环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


·一、没工作抚养费判多少年?
      一、没工作抚养费判多少年?抚养费判多少年,与有没有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一般应当抚养到子女成年。没有工作的话,按最低工资标准比例确定。子女抚育费的......


·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一、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一、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1、按房屋产价的0.05%缴交印花税;2、土地增值税(各地方政府规定不同,数目不大);3、个......


·新婚姻法抚养费问题的标准是什么?
      新婚姻法抚养费问题的标准是什么?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图片侵权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图片侵权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图片侵权判定标准是图案里面的某些特色标志或图案,只是单纯调整颜色和色调的,属于侵权。或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也属于......


·婚前房产离婚房子怎么平分?
      夫妻在离婚后,都需要对相关分产进行分割。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婚前房产离婚房子怎么平分?为此,......


·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出门?
      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出门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