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司法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结果?

人们在打架斗殴事件中受到人身伤害后,按照规定,应该在医疗期结束后进行伤残司法鉴定。这样,公安机关才能对案件进行准确的定性,当事人也可以凭借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赔偿金额。司法鉴定机构从事鉴定是有一定程序的,那么司法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结果?下面我们就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司法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结果?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6、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由此可见,司法鉴定程序大体上包括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等环节。具体到司法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结果,要看鉴定内容是否复杂。一般的鉴定,三十天内就可以出结果。如果鉴定过程复杂,则会适当延长,但是原则上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小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
      小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当经济效益不好的时候,一些小公司会面临经营困难,有的法人在无力承担债务的时候,选择以跑路的方式逃避。这对于债权人和公司普......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


·申通快递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申通快递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申通快递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对未保价递送物品的灭失、损毁,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票,并......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方式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将自己的土地使......


·土地使用禁止转让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在民间社会生活当中流转的方式特别的多,比如说土地所有人将土地的使用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自己从中收取租金的这种做法也是为法律所支持的。但是......


·一、工资不按时发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工资不按时发随时辞职可以吗?可以申请辞职。另外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


·刑事诉讼法重要时间的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代这个社会,刑事方面的法律十分的重要,因为这部法律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秩序。并且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法律主要是刑事诉讼方面的法律,......


·临时工能否随时辞职
      临时工能否随时辞职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具体详见以下所述: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二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


·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受贿如何处罚?
      一、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受贿如何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