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作难找是每一届毕业生都要面临的问题,然而即使找到了工作,新

工作难找是每一届毕业生都要面临的问题,然而即使找到了工作,新员工又会产生新的疑问,办理入职后多久上班呢,关于办理入职后多久上班,不同公司发展状况不同,所以时间肯定有所不同,但是入职程序大抵相似,下面就是入职手续流程。
  
  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上班?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二、入职报到:
  
  
  1、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①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⑴一寸免冠照片3张;
  
  
  ⑵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⑷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⑸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⑹体检合格证明。
  
  
  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③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④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⑤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①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②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如:行政部由领班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理疗部有技术老师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
  
  
  三、入职手续: ?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相应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资源中心。
  
  一般情况,新员工如果证件带齐,且报到公司有专人处理此事,那么所有流程走完,当天就能上班了,所以办理入职后多久上班,基本当天就能上,但是证件不齐,且公司拖沓,那也会需要两三天。新员工大可不必关心办理入职后多久上班,只用安心等待工作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拘役是否可以缓刑,拘役能适用缓刑吗
      有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可能会同时宣判缓刑。那么对于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是否能够同时适用缓刑呢?关于拘役是否可以缓刑的问......


·离婚之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之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


·支票日期填写规定
      支票日期填写规定与常识现如今支票是汇款的一种特例方法,主要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而且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也是需要可靠的资信,......


·我国受贿证据规则有哪些要求?
      我国近几年的打贪力度一直在加强,但是我们都知道想要认定一个人有贪污受贿的情节是必须是要有证据的。那么我国受贿证据规则有哪些要求?法律如何规定的......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这要先分清当时犯罪的主观恶意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并要看被害人受伤等级。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


·商标转让核准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需要的时间: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


·大家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
      您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如果发生醉驾行为,需要吊销车主的驾驶证,并处以罚金。如果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应该被追究交通肇事......


·一、犯重婚罪与第三者房产怎么分隔?
      一、犯重婚罪与第三者房产怎么分隔?重婚罪与第三者的婚姻关系是不合法的,所以应当按照原来的房产所有权来分割,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


·我国规定的酒驾逃逸肇事怎么处理
      一、我国规定的酒驾逃逸肇事怎么处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是特殊主体,即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合同,它有好几种类型。那么,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几种呢?其实,不管是哪种类型,劳动者若想要维护自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