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眼睛工伤10级怎么赔偿?

工伤包括很多类型的身体损伤,我们最听说的就是矽肺,骨折之类的工伤了。对于这么多类型的伤病,怎么进行鉴定诊断以及怎么进行严重程度的分级,这就是伤残鉴定标准级别的存在意义了。那么,眼睛工伤10级该怎样赔偿?下面为您简单介绍。
  
  一、眼睛工伤10级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二、伤残鉴定的相关知识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三、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我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睛是一个人最纯粹的感官,这句话足以体现眼睛的重要性。眼睛受伤的严重程度可大可小,因此要好好爱护。至于工伤导致眼睛损害,我们是可以索赔的,眼睛工伤10级的具体赔偿措施根据伤者的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综合来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走私罪能怎么定罪量刑
      走私罪定罪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并被鉴定为工伤的,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在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或真是保险公......


·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
      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拿身份证是不可以办结婚证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等材料。对于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


·打官司要多长时间?
      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理完结,而要是案件长期悬而不决的话,对纠纷的解决是不利的。那么通常打官司要多长......


·职务作品包括哪些分类?
      职务作品包括哪些分类?职务作品可以细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大类,分类不同,著作权归属不同。1、一般职务作品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还款,还款不上有何影响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还款,还款不上有何影响一、存单质押贷款如何还款存单质押贷款因有操作简单、利率低放款快的优点,受到很多借款人的喜爱,既是贷......


·民事诉讼律师收入是多少?
      民事诉讼律师收入是多少?民事案件律师费最低标准2500元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各类仲裁案件等都实......


·《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法》加班费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镇。补偿标准:耕地:40400元/亩;菜地:48480元/亩;果......


·集资诈骗能判缓刑吗
      集资诈骗能判缓刑吗具体看是否符合缓刑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的规定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的规定是都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来进行一个有期徒刑的判决,但是两者实际上在客观的表现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