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
当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对等且互相牵制时,在一方没有给付之前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但是同时抗辩权并非是永久性的。只要对方当事人按照合同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同时履行抗辩权失效。那么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是什么呢?其适用范围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
1、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既然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对等的且相互牵连的,则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的,意味着只享有权力不承担义务;这显然与公平的观念背道而驰,至于一方当事人仅提供部分履行、瑕疵履行,是否可以使另一方拒绝履行,亦应以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来审查之。
2、维护交易秩序
同时履行抗辩权允许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未履行时,可以拒绝履行,这直接关系到双方能否依照合同来履行义务的问题,因此当事人不能随意行使此种权利。在实践中,经常发生一方在另一方仅有轻微违约的情况下便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或以各种理由拒绝对方的履行,或同时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这就妨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严重影响了交易秩序。因此,需要明确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对拒绝履行的权利的滥用做出严格的限制。还要看到,同时履行抗辩权允许一方在他方未为履行以前,可以拒绝自己的履行,从而有利于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并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
3、增进对方的协作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与债权人对债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都负有相互协作的义务。相互协作不仅有利于债务的正确行使,而且也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进而促进交易的增长。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中国《合同法》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对于鼓励交易、保障交易安全,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交易秩序,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对于完善中国合同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
上述基于对待关系的双方债务,尚应包括原给付义务的延长或者变形,尤其是债务不履行的赔偿损失或让与请求权。例如,甲有A物与乙的B物互易,因甲的过失致A物灭失时,甲应负债务不履行的赔偿损失责任。于此场合,乙对甲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与甲对乙给付B物的请求权,可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有适用余地。例如,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价款500万元,甲对乙有直接请求交付该钢材之权,若甲届期不支付货款,则乙可以拒绝甲的交付钢材的请求。
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例如,甲将A车出卖给乙,价款75万元,而乙将其对甲请求交付A车并转移所有权的债权让与丙。在丙向甲请求履行时,甲可以乙未给付价款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例如,甲将A画卖给乙,价款30万元,由丙承担乙的债务,当甲向丙请求支付价款时,丙可以甲未对乙交画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在可分之债中,各债务对各债权各自独立,从而其发生原因即使为一个合同,除非其一方的对待给付为不可分,也应各得就自己的部分独立为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例如,甲乙向丙购买1000斤乌龙茶,价款10万元,约定甲乙和丙丁均应负连带责任。当甲向丙请求交付1000斤乌龙茶时,丙可主张甲应为支付全部价款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基于对价关系,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综上所述:同时抗辩权的履行正是诚实守信原则的一种体现。它可以维护交易的正确运行,敦促双方按照合同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但是同时抗辩权有时候也会被一些当事人滥用,以各种理由拒绝行使自己的义务。这就需要制定出严格的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使用范围,限制其因为滥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10天吗?
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10天吗?一、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10天吗?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为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
·邻里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邻里打架斗殴怎么处理邻居之间打架纠纷,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伤害,是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
·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怎么办
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
·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一、个人如何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个人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要诉讼到法院申请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院指定医院进行鉴定。二、精神病司法......
·法院不准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法院不准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
·因疫情影响企业是否可以调整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调......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一、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疫情期间如果是员工因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不能提供劳动,用......
·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证明一旦丢失,可以补办。补办方式是: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这个说明需要新生......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如何算
就剥夺政治权利来讲,只能适用于具有我国国籍的罪犯。而要是属于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话,则在执行主刑的时候,同时也是需要剥夺相关权利的。这就导......
·著作权不保护思想行为吗?
著作权不保护思想行为吗?著作权不保护思想行为,具体原因如下:1.思想本身是无法保护的,就好像即使是一个正版读者,只要它接受了书籍中的思想,经过自......
·审查起诉患有严重疾病的怎么处理?
审查起诉患有严重疾病的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不能接受讯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实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