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费率浮动机制、代位求偿、零整比等方面,下面是具体内容:
   1、保险责任扩大:商业车险费改前,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等情形均属于免责部分;但费改后,这些情形造成的车辆和人员伤亡,均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2、风险与费率挂钩:费改前人的因素对保费的影响并不明显,但费改后出险次数将直接与保费挂钩。新政策规定:年度保险期间内,车辆出险1次的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出险4次上浮75%,出险5次保费翻倍;一年内不出险的车辆保费8.5折,两年内不出险的7折,3年内不出险的6折。
   3、代位求偿:费改后,遇到对方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保额不足或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4、零整比与保费挂钩:旧的规定中,总价相同的车辆保费基本一致,但豪华品牌与普通品牌车型的零配件售价不同,也就是零整比不同,在之后的赔付中需要花费的费用也是不同的。新规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整,零整比较高的豪华品牌车型,将可能支付更高的保费。
  但是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不仅由车险公司和个人出险情况影响,商业车险费率浮动还由政策来主观调控,下面是最新17年有关保监会下调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的最新消息, 保费可能下浮20%。
  6月9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据介绍,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
  保监会称,下一步,将加强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回溯分析,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积极稳妥深化改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所以,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不仅受政策的影响,还受个人出险次数的影响,政策是由国家根据市场调控降低消费者的压力,根据消费者和车险公司市场的不同需求,调节经济压力使市场达到平衡的状态。还有风险与费率挂钩,出险次数等等也影响了整体费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有哪些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有哪些一、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有哪些从迟延履行利息的特性分析出发,正确的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应该是:1、迟延履行利息的......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2023年如何规定的?
      一、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如何规定的?1、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


·破产清算职工工资赔偿规定是什么
      破产清算职工工资赔偿规定是什么企业破产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企业只要无法运营下去或者连年亏损无力回天的话,都会选择用申请破产的方式来......


·工伤认定的时效
      工伤认定的时效所谓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执法机关以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


·一、法律规定醉驾关在哪里?
      一、法律规定醉驾关在哪里?醉驾判3至6个月的话,一般不会放到监狱执行,直接关押在看守所,直到刑满释放。醉驾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判刑的。一......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


·二手房交易阶段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交易,也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阶段。当事人每个阶段该办理的事情都办理了之后,才能比较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顺利的完成二手房交易。那到......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一、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多占的土地应当退回,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


·离婚后在复婚财产还算共同的吗
      离婚后在复婚财产还算共同的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


·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
      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一、刑法对拐卖儿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同工同酬需满足哪些条件?
      同工同酬需满足哪些条件?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