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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规定都是有哪些?

产检假规定都是有哪些?
  
  十月怀胎,对于每一个女性来说,都是一件比较辛苦的事情,在这段期间,我们需要经常进行产检的,而且身体会出现一定的不良反应。因此,我们国家也是出台了一定的方针和政策来进行保护怀孕的女性,而产假方面的政策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那么,您对于产检假规定都是了解多少呢?一定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检假规定都是有哪些?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一般用人单位对产检假的时间规定为: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综上所述,其实对于每一个女性来说,怀孕生子都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因此,我们也就需要产检假规定来进行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的话,是需要按照正常出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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