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与他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并且进行各种合同的签订。其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权债务关系R签订合同是十分常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债权债务关系规定了三大抗辩权。我们将针对三种抗辩权的区别为您详细介绍。一、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的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前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可直接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中主张权利。不安抗辩权人只能在合同履行前主张权利。二、民法典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综上所述,民法典的三种抗辩权主要包括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区别包括主张权利人不同,法律义务不同,以及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民法典规定的三大抗辩权,有利于切实保护债务人与债权人合法权利,促进法律的公正。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缓刑有规定,缓刑主要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定罪之后暂不执行的一种行为。缓刑主要应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等案件。缓刑的执行和实施都要满足特定......


·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
      民法典第565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除了土地、车辆外,还未有各种类型的工程,工程价款一般都是根据工程质量的等级来决定的,等级越高,相应的,得到的价款也就......


·分手费纠纷该如何处理
      ,不少男女在分手的时候,女方都会要求男方给付一定数额的分手费。由此就容易产生分手费纠纷,那么实践中遇到分手费纠纷该如何处理呢?在处理的时候又......


·在什么情况下算抽逃出资
      在什么情况下算抽逃出资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


·商标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其拥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占用使用权利、商标许可使用的权利、商标进行转让的权利、商标续展的权利。商标的权利人,在对商标进行注......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有没有规定?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有没有规定?没有规定。股东应该按照在章程中的约定的期限缴资。约定的期限应该合理合法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原合伙人,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


·装修完成后,物业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吗?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装修人或者装置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管理服务费......


·诉讼费和罚没款返还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费和罚没款返还需要多长时间?一、诉讼费和罚没款返还需要多长时间?诉讼费和罚没款返还需要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规定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规定包括哪些?我国,如果个人与组织需要使用国家的土地,应支付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面积越大,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也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