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购买二手房交定金是必须的吗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涉及到的房款比较高,同时随着市场的影响,房价也是瞬息万变的,因此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一般卖方都会要求买方在看中房屋之后先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购买二手房交定金是必须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购买二手房交定金是必须的吗所谓二手房定金是在二手房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其实对于二手房定金是否需要支付主要应看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交定金时需注意哪些问题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房子后,购房者通常都会被中介公司要求交付一定的定金,以便留住房源。为了保证定金的安全,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房主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卖家收取定金的内容。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3、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房主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4、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做到了以上四点,一旦房主不同意出售房屋,购房者便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不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定金的数额不宜约定过高,以免造成过大损失。需要注意,由于房价比较高,因此购房定金一般也是不低的。若日后购房者不想要购买房产了,则此时卖方是可以直接不退还定金的。当然要是因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购买的话,则购房者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严格意义上来讲,购买二手房定金并不是一定要给的,这只不过是房地产市场的行业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么区分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么区分夫妻之间存在经济上的联合,对很多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同样,债务也是如此。当然,除了共同债务外,还都有个人债务,......


·监视居住什么时候结束?
      监视居住什么时候结束一般监视居住是六个月时间,起算时间是按决定之日(公安机关填写日期时一般填次日的时间)。但监视居住期间,被公安机关已送起诉,......


·四平引水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四平引水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四平引水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一般是先报警的。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
      一般是先报警的。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


·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
      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一、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顺序的选择是并购融资必须面临的一项重要决策。从中国上市公司......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买房后会拿到两个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都是十分必要的。现在,很多城市都将两证合......


·寻衅滋事罪量刑规范条例具体有哪些?
      社会的稳定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共同维护,尤其是对一个国家而言,社会的稳定更是国家长盛久安的基础,所以是我国这样一个依法治国的大国,有着相当完善的......


·行政处罚程序时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程序时限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在法律上,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那自然也有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那么对于行政处罚法律也有相关的......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澳门地区是我国而别行政区,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澳门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建设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


·继承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继承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继承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理由如下: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