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协议书如何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想要协议轮流抚养子女,首先需要满足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法院的可行准许。在一定程度上,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能够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都有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那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
  
  一、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
  
  在程序上适用轮流抚养的,要求有父母离婚的事实,父母自愿达成的轮流抚养协议,必须经法院依法确认。
  
  二、轮流抚养协议书如何写?
  
  
  男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登记离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如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权归属
  
  双方同意对婚生儿子(女)采取双方轮流抚养的方式来操作,具体如下:
  
  1、婚生儿子(女儿)从男女双方办理完毕协议离婚手续之日起由女方抚养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元,在此期间,女方同意在不影响儿子(女儿)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每月可探视孩子_____次,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2、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孩子满十八周岁,儿子(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元,在此期间,女方同意在不影响儿子(女儿)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每月可探视孩子_____次,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3、女方承诺在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与男方办理好将孩子交付给男方的相关事宜,并将孩子的相关身份文件(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同时交给男方,便于孩子的生活和就学。若女方届时不配合男方办理孩子的相关交接手续,则男方有权要求女方继续履行该义务,并且男方有权另行要求女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的赔偿金。
  
  (二)抚养费承担以及支付
  
  1、男方承担的儿子(女儿)抚养费月标准为:________元人民币/月,支付至儿子(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
  
  2、男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将抚养费用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3、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三)子女探视权的履行
  
  1、男方享有对儿子(女儿)的探视权,每月两次,为保障儿子(女儿)的正常生活,具体安排为:上午点到下午点。该探视权在每月双周的周六进行。
  
  2、男方有权带儿子(女儿)到自己的住所度过上述探视时间。男方自己或男方父母对孩子的接送行为,视为男方的探视行为。为防意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代为探视和接送。
  
  3、探视时,男方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愿,并对儿子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不得有伤害儿子(女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4、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无法遵守该约定,该方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除非不可抗力,双方必须始终遵守有关儿子(女儿)的探视和留宿的共同约定。
  
  5、除非不可抗力,男方必须根据双方事先商定的日期和时间将儿子(女儿)送还给女方。
  
  (四)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诈,责任自负。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了解到,其要求父母存在离婚的事实,以及在自愿的前提下,父母双方达成轮流抚养协议,然后经过法院的确认就可以了。我们知道,父母离婚对子女肯定是有一定的影响的,而轮流抚养是有利于子女得到健康发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其实对于工伤的赔偿问题
      其实对于工伤的赔偿问题,没有结合工伤的具体的案例是没办法统一按照一个固定的标准去衡量的。有些员工的工伤伤残程度,经过鉴定以后属于第十级别,然......


·达到什么标准逃避商检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逃避商检罪才能立案?一、达到什么标准逃避商检罪才能立案?达到以下标准逃避商检罪才能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


·社区戒毒多久报到一次
      社区戒毒报道就是去参加检测,时间规定如下:1、检测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28次:第一年的前半年至少每半个月检测1次,后半年至少每月......


·哪些情形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哪些情形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后,如果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醉酒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醉酒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哦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


·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2、一般情况......


·公务员延长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什么?
      退休年龄和退休时间是很多人都在密切关注的话题。作为公务员,退休就意味着可以开始享受养老的福利和优厚的社保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老......


·分手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分手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现如今有的男女在分手了之后,往往还会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也有因为子女抚养问题而产生纠纷的。因此在分手的同时,有的男......


·遇到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该怎么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


·酒驾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酒驾主要就是指酒后驾驶,这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而在达到醉驾程度的时候,甚至还会被认定为犯罪,即危险驾驶罪。如果是交通违章行为的话,在处罚......


·高空坠物要负责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近几年来,社会上的热词接连不断的出现,我们今天讲的,正是其中之一,高空坠物,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或者真实生活中听到关于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在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