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借款合同它不仅仅出现在商业借款活动中,也时常会被适用于私人借贷,但可惜的是,由于对借款合同内容的不了解,所以当事人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有时会出现各种漏洞。那么,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4、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5、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6、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7、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8、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二、该怎么写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在实践中,不少债权人在遇到借款纠纷时,会感到自己举证十分的困难,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借款时,没有写借款合同等原因。因此,为了避免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建议您在参与借款活动时,最好是先签订相关的协议。要是不清楚该如何写借款合同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按揭车在民间还能活押吗
      民间借贷可以进行抵押,是否需要实物抵押,以何种方式抵押需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民间借贷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相关借贷要求的。如果双方都认......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一、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双休吗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双休吗一、一般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双休吗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双休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和生产需要更改员工休息时间的。不同工......


·刑法规定,把人打成轻伤怎么判刑
      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又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和,没办法沟通解决问题。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采取极端途径,暴......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


·隐名股东构成要件是什么?
      隐名股东构成要件是什么?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提出管辖权异议只属于一审的,在二审、重审、再审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只能选择和应诉的法院,不能选择上诉法......


·试用期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试用期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试用期和员工谈辞退的规定是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天和员工当面的谈。与......


·收条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收条属于什么证据种类?一、收条属于什么证据种类?一般来说,收条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书证。二、民事诉讼证据具体可以分为哪些种类?1、当事人陈述......


·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法律对其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工程质保金,简单来说就是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一项工程建设中,如果其质量经过有关部门检测之......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