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不遵守怎么处理?

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不遵守怎么处理?对于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时,都会走上离婚这一条道路,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下,离婚时协商好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其中一方并不希望带着孩子能碰见对方来探望,而另一方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却又不遵守怎么处理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1、如何行使探望权?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 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 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 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 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协议离婚双方能约定一方放弃探望权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不是离婚双方之间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义务。因此,涉及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探望权等,离婚双方是不能作任意处置的,即使进行了处置,这种处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性质上没有发生改变,只不过双方行使这种权利义务的方式有所不同,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通过具体和直接的照顾、教育等抚养行为来实现和履行其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抚养义务,则主要通过探望和负担抚养费等方式来实现和履行。因此,离婚双方是无权通过协议方式自行放弃对子女的探望权的。不仅如此,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对方实现和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权利义务行为还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另外,从婚姻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规定的措辞来看,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3、不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子女,抚养方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实践中,离异后的父或母频繁探望子女,或违反探望的约定或规定会见子女,以致干扰了子女的正常生活,影响其身心健康。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下列4种情形下,未成年子女及其监护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中止父或母探望的权利:(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者烈性传染性疾病的;(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子女的;(3)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应当中止其探望权的事由。根据上文我们得出,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却又不遵守的处理情况应为,如果不是抚养孩子的那一方违反协议,频繁探望子女,而且事实上又影响了子女的身心健康,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探望权。如果还有更多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法律寻求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购买方收取违约金是否合理
      购买方收取违约金是否合理购买方收取违约金是合理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


·一、车祸中学生误工费法院支持吗?
      一、车祸中学生误工费法院支持吗?不会,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商场摔伤当时未举报的隐患有哪些
      商场摔伤当时未举报的隐患有哪些商场是我们每个人都会去的,在商场或者超市购物摔伤要求赔偿的投诉事例每年也成递增趋势。消委会人士指出:保留现场......


·他项权证几几年开始的
      他项权证几几年开始的?他项权证2015年3月1日正式出台并实施,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同步颁发,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线试运行。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


·大学生借钱不还怎么办
      学生借钱不还的处理方法:先私下协商,要求对方还款,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


·一、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


·购房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


·印花税征收品目及税率是怎么样的?
      印花税征收品目及税率是怎么样的?一、印花税征收品目及税率是怎么样的?印花税征税品目:(一)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有过错必须担责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从侵权法理论上讲,过错是主观上的,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


·强迫卖淫罪该如何认定的?
      强迫卖淫罪该如何认定的?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什么是诉讼离婚
      什么是诉讼离婚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