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拾得遗失物具有遗失物所有权吗

拾得遗失物具有遗失物所有权吗
  中华民族具有很多的优良品德,拾金不昧就是其中的一种。我们一般都会对自己的私有物品保存好,但是有的时候会因为自己的疏忽或者他人的偷盗使得自己的物品遗失。如果拾得遗失物应该及时归还,有的人会有疑问 拾得遗失物具有遗失物所有权吗?
  
  一、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谁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二、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拾得遗失物不能把它占为己有,这不仅是我们的道德问题还会涉及到法律问题。因为如果拾得遗失物金额重大,情节严重的话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所以应该及时归还遗失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下列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只要是符合下列条件的销售的,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


·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是什么?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债务人享有抗辩权,可以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行使抗辩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行为。抗辩权和......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患者生病了会去医院看病治病,若是由于各种意外情况医生过失或者医疗机械故障等给患者造成了额外的人身伤害,这时就发......


·按揭买房是相对全款买房而言的,通常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可以选
      按揭买房是相对全款买房而言的,通常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以房产作为抵押而向银行贷款购买房屋。但是进行按揭买房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究......


·夫妻双方离婚了怎样变更抚养权?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则是大多数离婚案中的焦点。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意外无处不在,所以当初判定的子女归属,也并非是......


·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如果要离婚怎么去起诉离婚手续?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在办理相关手续前需要先就双方是否均同意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之后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怎么办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怎么办?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房产。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