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人利用互联网,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无中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人利用互联网,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无中生有,捏造假象的评论,这就属于侮辱诽谤他人了。诽谤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并且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那么,互联网辱骂诽谤怎么告诽谤者?下面,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一、侮辱诽谤他人怎么法院起诉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据,特别是收集到对您有利的证据一定要保存完善,然后就是到法院起诉,是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地法院都可以的。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的具体解答了,在向法院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证据,这样可以帮助自己获得案件的胜利。起诉是一种可以快速保护自己的权利的办法。如果遇到他人的诽谤,您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故意伤害罪到法院起诉多少钱怎么确定?
      故意伤害罪到法院起诉多少钱怎么确定?故意伤害罪到法院起诉费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2023专利权有哪几种类型
      专利权有哪几种类型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


·离婚以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想要迁出户口的,若是协议离婚的,女方可以凭借离婚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若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可以凭......


·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一、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


·冒充辅警能定招摇撞骗吗?
      冒充辅警能定招摇撞骗吗?辅警(辅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


·非法集资后跑路有什么惩罚?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经济类型的犯罪,由于非法集资并非属于刑法中的某种罪名,而是四类经济型罪名的简称,个人非法集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高......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一、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1)劳动是公民的权利......


·股权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2023
      股权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


·组织领导传销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电视新闻和网络信息中,我们有时会看到警方端掉传销窝点的报道,相信很多人对于传销并不陌生。近年我国传销犯罪活动有所增加,使一些学生和求职者的......


·我们应该都能够知道
      我们应该都能够知道,在我们国家离婚率是如此之高,可能跟夫妻之间感情不和可能有关系,那么对于离婚这一方面女方诉讼离婚范文应该怎么写?根据民法典......


·借条对于起诉证据重要吗
      借条对于起诉证据重要吗在实践中,由于借条的内容一般记录着当事人借款的事实,所以在发生借款纠纷时,它一般会被当作证据来使用。由此可见,写好借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