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眼睛工伤鉴定视力作假可行吗?

眼睛工伤鉴定视力作假可行吗
  
  
  眼睛工伤级别鉴定介绍:
  
  
  七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大于等于0.8;
  
  六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大于等于0.4;
  
  
  五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3或视野小于等于40%;
  
  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2或视野小于等于32%;
  
  
  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05或视野小于等于16%;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 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眼睛工伤级别鉴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眼睛工伤等级的划分是随着数字越小而所受伤害程度越大来规定的,因此越靠近一级伤残的职工所获赔偿越多,当然情节也更严重。眼睛工商鉴定需要严格进行检查,因此并不容易作假。以上是关于眼睛工伤鉴定视力作假是否可行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名义股东和隐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名义股东和隐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我国的《公司法解释三》使用的是"实际出资......


·交易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易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买套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要倾尽所有,甚至还要背负几十年的还贷压力,不得不慎之又慎。因此,买房前......


·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权的区别
      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权的区别一、物上代位权与代位求偿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2)权......


·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保释吗?
      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保释吗?一、成年人强奸罪能保释吗?成年人强奸罪能保释,需要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一般很难被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行业也实现了繁荣发展。但在工程项目的合作中也会有经济纠纷的存在,在出现工程经济纠纷时,......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


·办了喜酒没有领证算不算结婚
      办了喜酒没有领证算不算结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收据有几部分组成?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收据有几部分组成?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收据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


·如何一次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不离婚怎么办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自然当事人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能够顺利的解除夫妻关系,而此时就想要法官一次性判决夫妻离婚,但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并......


·一、醉驾车被扣了多久可以要回?
      一、醉驾车被扣了多久可以要回?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