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拒绝加班就扣工资吗?

原则上,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但有些单位却明令要求说,只要员工拒绝加班的话,就会扣其工资,导致一些员工不得不加班。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员工拒绝加班就扣工资是否合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拒绝加班就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协商。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一)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二)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三)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但在特殊条件,单位要求加班员工不能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情形,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二、加班的报酬如何支付
  
  早在1982年4月,国务院在《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中规定:
  
  在法定节日内,企业职工因生产(工作)上的特殊需要,经企业领导批准,进行加班以后,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发给加班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的职工,按照本人日标准工资的200%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按照本人当天完成定额的规定的计件单价发给应得的计件工资外,再按照本人日标准工资的100%发给加班工资。
  
  在公休假日内加班,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只给以同等时间补休,少数人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确实不能补休的,才发加班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的职工,按照本人日工资标准的100%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发给应得的计件工资,不发加班工资。
  
  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一般不得发放加班工资。职工加班加点后补休时间,由企业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及时安排,不得拖延过长,也不得随意改发加班工资。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点,只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点工资,也不准将加点工时累计发给加班工资。
  
  法律赋予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员工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这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作为单位却不能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就扣工资,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的。若单位以扣工资威胁员工加班的话,则员工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广东云浮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广东云浮征地补偿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各地发展交通等活动都需要用到土地,这时候就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用,而为了保障原土地使用者的......


·刑诉法第195条法律解释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一件事情上升到了刑事诉讼法的方面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基本上都是非常严重的了。对于刑事诉讼法我们国家规定的内容也非常的多,我们您认......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


·监外执行书什么时候出
      监外执行书的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供暖合同中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民间借高利贷犯法吗
      违法,发放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超出规定的利息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


·制定公司董事会章程有哪些
      制定公司董事会章程有哪些规定?【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


·普通打架法律怎么处理?
      打架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我们在发现打架时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那么关于普通打架法律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按照我国的现行法......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事实认定错误刑事抗诉书什么时候产生
      一、事实认定错误刑事抗诉书什么时候产生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根据我国《刑......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先履行抗辩权均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的行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