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的质量发生问题,所带来的问题就会是对人民的亲身权益,

建筑工程的质量发生问题,所带来的问题就会是对人民的亲身权益,和财产权利的重大破坏。甚至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打击。在我国范围内,并不是没有这种建筑事故的问题发生,所以这就给我们的政府和建筑施工团队做出了警示。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争议由谁承担责任?
  
  一、建设工程质量争议由谁承担责任?
  
  从质量问题发生的工程进度看,有的争议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有的发生在竣工验收时。
  
  从质量争议的部位看,有的质量缺陷发生在隐蔽部位,有的发生在非隐蔽部位。从隐蔽工程须经建设单位验收方可进行隐蔽的法律规定来分析,质量缺陷发生在隐蔽部位或非隐蔽部位,其法律后果有很大的区别。如果建设单位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就擅自使用,因此发生的质量缺陷,如果属于非隐蔽的缺陷,一般应认定建设单位认可其非隐蔽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而属于隐蔽部位的缺陷,依法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从工程质量案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来看,有的案件只有一方责任人;有的则属于当事人负有混合过错责任,要按过错大小来分担。就混合过错来看,有的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混合过错,有的是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有混合过错。
  
  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负有瑕疵担保责任。所谓承包人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指承包人应当保证其所完成的建设工程工作成果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内的质量,如果出现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返修和损害赔偿的责任。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发包人具有要求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的权利:承包人对其施工建设的工程质量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工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现工程瑕疵的,有权直接请求承包人修理或者返工、返建,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金,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预定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于支付价款时得扣留约定的保证金,发包人所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欲归还。只有在保证期届满后,未发现工程瑕疵或者虽有瑕疵但承包人进行了维修或返工,改建验收合格时,发包人才归还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期限,当事人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单独的保修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期限应当与工程的性质相适应,不能过短,保证期限应自发包人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分单项验收的工程应分别计算质量保证期限。
  
  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我国的建筑施工团队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一旦我们的施工建筑出现问题,国家就会对造成出现事故的主要行为人做出严厉的惩罚。但是建设工程质量争议的焦点,就是事故原因的归属责任的承担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强险在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
      一、交强险在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交强险在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的金额计算方式为: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


·婚后债务没还完离婚怎么办
      婚后债务没还完离婚怎么办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


·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中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中民事责任如何承担?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最常见、发生最频繁的莫过于民事纠纷案件,婚姻、财产、债务、合同等均属于民事案......


·民警对于高空坠物怎样处理
      民警对于高空坠物怎样处理民警在接到公民高空坠物的报警之后,结合公民提供的确实的证据,就可以将其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来进行处理,以及帮助受害......


·一、劳动合同法中文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法中文可以吗?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和企业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说明对......


·夫妻刚结婚后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现代社会,人们的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明,当然,随之而来的是年轻人离婚率在近年来的居高不下。人们一般认为离婚后共有财产应该平均分配的原则,但是对婚......


·当事人醉驾复议有成功的吗?
      当事人醉驾复议有成功的吗?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可以拒绝,但前提是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拒绝的,但要是有新的证据证明不是醉驾,公安机关就不能拒绝......


·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一、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离婚了孩子的存款一般由拥有抚养权的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石家庄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怎么规定?
      石家庄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怎么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的适用性以及工程项目的投资效果。建筑工程质量一旦不过关,将危害到百姓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夫......


·上海土地使用证白证有吗?
      上海土地使用证白证有吗?并没有白证,土地证书颜色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为红色,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为褐色。显然白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