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法人的概念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等。简单来说,企业法人就是企业。当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动时,需要办理法人变更登记。那么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企业法人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唯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转移,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二、企业法人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1、工商变更: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组织机构变更: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税务变更: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变更税务所需材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2)股权转让协议书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限身份证明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权变更企业联系三年以上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变更: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三、企业法人具有哪些特征?
  
  1、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2、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
  
  3、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可并购其他法人
  
  5、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上文所述,从简单字面理解的话,企业法人就是指的企业,其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向社会提供产品服务,并获取经济利益。企业法人变更设计到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变更和银行变更等。经办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同的部门办理。应该先完成的是营业执照变更,这个到企业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通常一周左右就可以办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自书遗嘱需要格式吗?
      一、自书遗嘱需要格式吗?自书遗嘱在格式上没有特殊要求,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书写,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


·分居两年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提出离婚
      分居两年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提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一裁终裁适用吗?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一裁终裁适用吗?就否适用就要看实际的待遇情况;对于工伤待遇的纠纷:工伤医疗费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是......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残疾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购买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什么?
      购买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一、购买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2018年购买煤矿社保安装工程质量规定内容具体如下:煤......


·在征地拆迁中,哪些情形属于商业用地?
      在征地拆迁中,哪些情形属于商业用地?一、在征地拆迁中,哪些情形属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本身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即合同权利在代位权中可以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外的人主张,因此法律必须规定更严格......


·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什么?
      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什么?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看一下是否作者都参与到创作过程当中,前者的话他是作者参与那这种创造性的活动,但是汇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